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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查医药购销商业贿赂 行贿企业将严惩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5月29日02:33
  本报讯 (记者吴鹏)卫生部昨日发布消息,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医药代表行为规范,落实《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查处的行贿企业按规定予以公布,并在两年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央视日前曝光了药品芦笋片,出厂价仅15元多一些,但到医院却卖出213元的高价,暴利率是1300%。药品主要由医药公司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销售到医院。

  卫生部昨日称,要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并且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卫生部表示,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查处的行贿企业按规定予以公布,并在两年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举措

  卫生部五项措施治理高医药费


  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卫生部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明确将采取五项有针对性的措施。

  1 修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完善集中采购制度。

  2 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卫生部表示,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 推行“阳光用药”,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费用。

  4 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5 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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