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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幼儿园每月收取15元安保费 称物价局批准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5月30日02:24
  据《兰州晨报》报道 教育部、公安部近期要求学校、幼儿园配备安保人员,近日,兰州市一所私立幼儿园配备安保人员后,向孩子收取每月15元“安保费”,引起家长质疑。幼儿园园长称,收费已获得兰州市城关区物价局批准。

  5月24日,有家长反映,她5岁的儿子就读于雁滩新港城E区8栋的新港华侨幼儿园。日前,幼儿园要求家长交3个月的安保费共45元。她向幼儿园提出质疑时,教师称是上面安排的。

  新港华侨幼儿园园长陈姓女士接受采访时说,幼儿园安保员是教育局强行让他们聘用的,收费是上级安排下来的,必须得收。

  就此做法,城关区教育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按有关规定,公办学校安排安保员的费用是由政府来承担;教育局要求私立学校自行安排安保员,如果学校要向学生收费,应通过物价部门审核后收取。

  5月26日,新港华侨幼儿园园长向记者出示的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显示,城关区物价局已审核通过“安全管理费”,幼儿园每学期可向每人收取125元。

  城关区物价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新港华侨幼儿园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是合法的。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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