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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村官贪污216万征地补偿 村务公示贴后即毁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6月01日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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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征地拆迁目前已成为职务犯罪的“衍生区”。记者昨天从新密市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沈庄村原支部书记、第一村民组组长宋留宝,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欺骗、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拆迁补偿款及奖金共计216.3万元。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宋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其所贪污公款216.3万元被予以追缴。

  如何遏制征地、拆迁中的贪污等腐败行为?新密市检察院探讨在各乡镇设立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办公室,在各行政村设立一名预防工作联络员,由检察官兼任。同时,该院对乡村财务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案件回放】

  欺骗、虚报拆迁补偿款村支书贪污200多万元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郑州市金水区近郊农村涉及大量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民安置等问题,尤其是宋留宝所在的沈庄村作为黄金地带,更显得尤其重要。眼见成千上万的款项从自己手中源源不断流过,宋留宝动心了。

  新密市检察院查明:2004年6月,宋留宝作为沈庄村支部书记兼沈庄村第一村民组组长,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在郑州市重点工程拆迁项目部修建原郑州市商贸路(现英协路)期间,宋留宝采取欺骗手段,将沈庄村已被郑州金程置业有限公司征用并赔偿过的附属物进行了二次赔偿,并以村办企业河南郑沈实业有限公司名义与拆迁办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款共计166.3万元。拆迁办分两次将补偿款转入郑沈实业有限公司后,宋留宝分3次将该款从公司取出后用于个人投资。

  2004年4月,郑州市金水区对熊儿河进行二期改造,因二期改造未列入本年度市政府财政预算计划,宋留宝先期垫付了拆迁补偿款100万元。之后,宋利用其担任沈庄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实际支付拆迁补偿款100万元的基础上,采用虚报的方式,多报拆迁补偿款122万元,后通过金水区拆迁办先期拨付到沈庄村150万元,150万元到账后,宋留宝将虚报的50万元取出,用于个人投资。

  去年4月8日,因涉嫌职务犯罪,宋留宝被新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作案手段】

  晚上贴出早上撕掉村务公示转瞬即逝


  宋留宝案主办检察官徐佳红介绍说,本案中宋留宝作案的手段都极其简单,瞒天过海的手法并不高明。但当前村官腐败的原因,除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外,很重要的外因是村级权力较集中,部分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搞“一言堂”,自己说了算。按照规定,凡是与群众相关的事项都要公示,宋留宝让人在傍晚或者晚上将公示贴出,第二天一早就撕去。编造的数据一般写在公示的最下边,贴的时候撕去这部分边角,有人问起就称是小孩子调皮撕的。现在城中村留守老人多,对很多政策不了解。大部分村民只关心自己的征地拆迁问题,对于别家的事很少过问。而有些数据,宋留宝干脆不予公示。

  由于宋留宝贪污的是国家的拆迁补偿款,并不是直接截留老百姓的钱,村民根本就无从知情。此外,这些钱根本就不入账,且与内部人员都有直接利害关系,不会轻易说出去,上面一般也不会无缘无故来严审账务,这些原因都导致宋作案多年之后方才落网。

  【村官腐败】

  九成发生在土地转让、资金管理环节


  徐佳红介绍说,依照《刑法》规定,贪污、受贿犯罪的主体应是从事公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又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时,属《刑法》相关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宋留宝作为沈庄村原支部书记、第一村民组组长,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时,是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

  新密市检察院分管反贪的副检察长杜超峰介绍说,近年来新密市检察院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中,村支书、村主任占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总数的46%。其中,92%的村官腐败案发生在土地转让、资金管理环节。如祭城镇金庄村村干部金某挪用公款40万元、贾岗村村干部王某挪用公款50万元、聂庄第二村民组会计巴某挪用资金30万元、柳林镇新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徐某贪污、姚桥乡时埂村原村干部薛某滥用职权案等等。

  杜超峰说,拆迁补偿资金管理目前有两大问题:一是资金分散,缺乏统一管理;二是财务部门内部没有建立或没有严格执行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措施。同时,为了能以最低价征到土地,征地方不惜重金行贿,个别村干部收受好处后,随意降低价格,结果是肥了个人,亏了集体。

  【破解方法】

  乡镇成立预防办检察官兼任联络员

  拆迁补偿款关系国家财产和广大老百姓利益,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遏制征地、拆迁中的贪污等腐败行为,避免有人把拆迁补偿当成“唐僧肉”呢?

  对此,新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松坡建议,首先是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现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同时实行财务公开,让群众了解财政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同时,上级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

  其次,政府主管部门要完善拆迁、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制度,确定合理的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重大疑难问题要召开听证会。也就是说,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决定,防止一个人说了算。同时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资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特别要加强对招投标办、拆迁单位、监理、评估等相关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具有行贿以及其他违规拆迁等行为的拆迁单位的处罚力度。

  据悉,为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依法从政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新密市检察院目前已筹划在辖区各乡镇设立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办公室,指派检察官常驻农村。各乡镇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办公室分别在各行政村设立一名预防工作联络员,由检察官兼任。同时,针对财务管理相对松散、财会人员技能相对偏低的村组,新密市检察院建议乡镇实行财会人员临时委派制度,由财政所、农经站等有关职能部门派员,指导村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村组设立专项资金监督员3至5名,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对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实施监督。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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