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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六市试点单病种定价付费 进入成本核算阶段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6月05日01:39

  广东六市试点单病种定价付费

  首批试点城市分别为深圳、湛江、韶关、佛山、东莞和中山市

  信息时报讯(记者 幸琦昕 实习生 袁建彰 通讯员 岳佳综)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物价部门近期亦将改革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推进医疗服务由按项目定价向按病种定价转变,并在省内六市作为试点试行,广州市未在试点范围之内。

  取消药品加成资金空缺医保填

  据了解,国家先期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进入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药品共有307种,凡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国家将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差额空间,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财政补贴、增加药事服务费和医保拨款等方式填补。不过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希望药事服务费因此大幅提高,以免对患者造成“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感觉,他说:“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额由医保出,不能由患者出。”该负责人透露,广东省物价局已经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就医保补贴等问题进行协调磋商。

  单病种定价已进入成本核算阶段

  据悉,除了要降低医院药物价格外,广东省下一步将作为首个全国医药改革试点省份,推进医疗服务由按项目定价向按病种定价转变。省内首批试点城市分别为深圳、湛江、韶关、佛山、东莞和中山等六个地级以上市,目前广东省医疗服务单病种定价已进入成本核算阶段。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本次单病种定价付费拟选定34个病种收费项目,单病种定价实行包干的定价办法,“例如一个缝合手术,明明用两根线就可以完成了,如果按项目定价,(医生)就可能会用四五根线,让患者买单。但实行单病种定价后,多用了就是医院自己的事情了。”他举例说明单病种定价,并表示此举可减少医院铺张浪费之余,更重要的是可以减轻患者的负担。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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