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启动
□本报记者 赵晓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近日批复了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的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在6月会同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批复的直接交易试点是上述政策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相关试点项目,将对今后开展的试点工作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批复方案,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标准为:东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每千瓦时0.017元;辽宁省电网公司基本电价执行大工业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每千瓦时0.10元。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放开售电市场份额的20%,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业用户,允许其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