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某以公开情人井女士的裸照为由,敲诈5万元,在取钱时被警察抓获。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刘某批准逮捕。
2008年5月,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的有妇之夫刘某与未婚的井女士在外地出差工作中相识并成为性伙伴。两年后,井女士看到结婚无望便提出分手,却遭到刘某拒绝,还逼迫女方与其保持关系。
今年4月3日,刘某以分手纪念为由用手机拍摄了井女士的裸照,逼迫井女士签下了终生继续保持性关系的荒唐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每年井女士必须陪刘某12次,每天必须保持通话一次,协议至一方死亡才能终止。
4月9日,刘某找到井女士商谈履行协议保持关系的事,井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履行协议。刘某便提出不履行协议就要求井女士给他5万元补偿,否则就把二人的裸照传到网上,并用短信发给井女士的家人。
第二天,刘某真的将照片通过短信发给井女士及其亲属,井女士立即报警,民警将前来取款的刘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