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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悄然提速 解决薪酬“公平”是核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1日11:16
  一场关系到13亿人口切身利益的改革,正在悄然提速。

  消息人士称,近来全国人大、财政部、人保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国家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都分别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展开了密集调研。这些部门将对各自分管的收入分配、工资分配、二次分配、国企利润上缴等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最后,由发改委对各部门的政策建议进行汇总,并纳入正在研究拟定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之中。预计拖延已久的改革方案有望今年8月以后完成修订。

  过去五年,收入分配改革无数次被提及,然而均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中央似乎已经下定决心,年内无论如何要拿出一份成型的可供操作的方案。

  这一点从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近期的频频表态亦可窥见。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讲话时明确提出,应该不断增加一线劳动者的报酬,让群众体面劳动,完善劳动保护机制。

  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政策调节体系建设”确定为2010年国务院九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而4月1日,温家宝亦发文强调,“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

  促使中央下此决心的背景是,收入分配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稳定发展和实现经济成功转型的阻碍因素。

  “短短二十多年,中国从一个收入分配最为平均的国家,一跃成为贫富差距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之一。大多数劳动者收入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已严重制约着中国的内需,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多不稳定因素。”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现在已经是不得不改的时候了”。

  收入分配,可分为按要素分配为主的初次分配,以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为主的第二次分配,以及以慈善公益事业为主的第三次分配。由于第三次分配本身调节功能有限,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专家认为重点在于前两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指出,在一次分配中,没有明确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关系,劳动报酬偏低,没有建立劳动报酬的正常增长机制;在二次分配中,没有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难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

  在此背景下,解决“公平”问题,构成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

  据收入分配改革意见起草人之一,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所长杨宜勇介绍,将主要调整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关系,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要扩大,同时适当压缩企业和国家的收入。

  尽管改革方向已明,但是推进却并非易事。“改革牵涉到各个阶层的利益问题,怎样兼顾公平,怎样将收入分配改革和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收入分配改革需要长期攻坚。”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李京文教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利益调整将使改革颇为艰难。

  “阻力非常复杂,它涉及全民和所有经济体,比如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想法就不同,国税和地税也有矛盾,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胃口也不一样,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态度也不一致,垄断部门和非垄断部门的立场也不一样。”杨宜勇说。

  在杨宜勇看来,改革的最大阻力在于“富人”,在于高收入群体,还有垄断企业和一部分企业主。垄断企业的收入是肯定要改的一部分,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部分。

  “少数人、少数单位、部门或行业通过资源垄断、行政权力、市场独占、特殊身份等非劳动因素,捞取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利益,与其他劳动者的收入拉开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差距,形成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苏海南认为,“这些成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阻力”。

  “改革必然会遇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和阻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警告说,如果拖延改革,既得利益者就会利用体制缺陷获得相关收益,并将这种既得利益强化、固化,使改革阻力越来越大。(记者 晏琴)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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