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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蔬菜种植规范:大菜场周边不能有污染源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6月22日09:32

  穗187个大菜场周边不能有污染源

  南方日报讯(记者/胡良光通讯员/隋紫萱) 今后市民或许可以享用到更卫生、好吃的蔬菜。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蔬菜种植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下称《规范》)从本月起正式实施。《规范》中对广州种植规模超过6.67公顷的187个菜场提出了细致要求:周边不能有包括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等污染源;田块施用农药、肥料后,应插上警示标志,注明投入品名称、数量、安全间隔期等内容,还要建立可追溯系统,大菜场出产的蔬菜要在标签上写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十大信息。

  据统计,目前广州种植规模达6.67公顷以上的菜场有187个,总面积4359公顷,但管理仍较松散,属个体小作坊形式,国际竞争力较小。《规范》规定了上述菜场的良好操作基本要求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填补了广东省关于蔬菜种植管理的标准空白。

  《规范》还要求,菜场要建立可追溯系统,通过标识、标签和记录等方式实现批次产品的全程溯源;当产品交货后发现安全危害时,菜场应及时告知相关方并协助消除安全危害,必要时菜场应采取召回措施。被召回的种植产品在被确定为安全产品、改变用途或销毁之前,应在监督下予以保留。

  《规范》要求大菜场出产的蔬菜标签要写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重量、贮藏方式、保质期、生产标准、产品执行标准、生产单位、地址、投诉电话等十项内容。记者昨日走访天河、越秀等多个超市和菜市场,并未发现合乎规范的新标签,多数蔬菜标签仅列出了菜名、保质期、重量、产地等几个信息。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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