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21日4名干部被免职后,平顶山市6月22日又按程序免去3名科级干部职务。
22日下午2时,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常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报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免去孙铁栓卫东区东高皇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免去王汉杰卫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刘耀臣卫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再对上述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发生“6·21”矿难事故的兴东二矿位于卫东区东高皇乡;该矿矿主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记者马禄祯 龚砚庆)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