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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回报为饵向上百群众非法募集资 诈骗千万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6月30日04:29

  女子高回报为饵涉骗千万

  向上百群众非法募集资金,被控集资诈骗罪出庭受审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刘可维)“每月获得投资本金7%—12%,最终可获投资本金10倍的利润。”42岁的女子魏丽霞打着投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伙同他人先后向上百名群众非法募集资金,至少造成数十名群众损失1000多万元。前日,魏丽霞被控非法集资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事后关闭公司逃匿

  该女子名叫魏丽霞,42岁,黑龙江人。据指控: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间,魏丽霞伙同他人以投资新加坡阳光大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大帝公司),每月可获得投资本金7%—12%、最终可获投资本金10倍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向上百人非法募集资金。其中向刘某、陈某、吴某等16人非法募集共计965万元、18万美元,造成受害人损失922万元、18万美元。而阳光大帝公司已于2007年11月被新加坡有关部门调查。2008年6月,魏丽霞以10%的回报为诱饵,骗取受害人刘某、谭某等29人150万元。2009年2月,魏丽霞关闭公司逃匿。

  根据受害人刘某的证词,刘某在2008年开始通过魏丽霞投资某公司以来,一直没能回本,更别提10倍的高额回报。2009年2月,刘某来到公司找魏丽霞,却发现公司已关门,魏丽霞也联系不上。

  辩称只是公司会员

  昨日庭审上,魏丽霞声音宏亮地为自己辩护。她否认检方的指控,声称自己只是“代收”性质,即收取其下线“团队”的钱再交给公司,自己没有从中敛财。魏丽霞供述,她是在2007年成为阳光大帝公司香港分公司的会员的,并向该公司投了30万元,在广州经营阳光大帝公司的保健品、化妆品、美体内衣产品。她辩称自己并非募集者:“我不是股东,只是会员。”她否认自己以募集资金方式诈骗。

  魏丽霞还辩称自己除了刘某等三人外没有收过其他人的钱,然而15名证人的证词一致证实魏丽霞向其收了钱。对此魏丽霞辩称,这15名证人她“大部分不认识”。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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