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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和启示

来源:《观察与思考》杂志
2010年06月30日11:01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和启示

  ■金柏松/文 足 奚/摄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发展经济常常借鉴国际上一些成功经验。特别是发达国家在以往发展过程中也曾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他们是在克服了这些困难、解决了这些问题之后才成为发达国家。所以借鉴发达国家一些成熟经验对我们制定政策有重要意义。

  我国发展经济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需要解决诸多重大课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九字方针”,不仅在应对世界发生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具有指导意义,由于包含有长远发展战略、甚至增长模式转变等一系列重大考量,其应该适用于今后我国调整和转变经济的全过程。我们理解“保增长”为我国发展经济制定出最低限度的增长目标;“扩内需”则指出了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调结构”则是基于战略考量,在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上重新配置资源。

  基于“九字方针”,从2008年底至今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大量的刺激经济增长的具体措施,并且取得显著效果,2009年经济增长8.7%,2010年一季度实现11.9%增长。从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分析,应该说实现“保增长”目标暂时无忧。但面对房地产泡沫化倾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增长已经消耗了中央和地方大量财力,为刺激消费又投入许多财力,这种金融、财政扩张政策带动经济增长存在难以持久的隐忧。可以说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重大考验。经研究发现日本经济起飞阶段亦曾出现类似问题,而日本政府通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较好地克服了困难,扩大了有效需求,对我国发展经济颇有借鉴意义。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出台

  引发大辩论

  战后日本经济借助朝鲜半岛军火需求,迅速恢复经济,经历了“岩武景气”时期,进入“锅底萧条”阶段。萧条暴露出日本经济存在双重结构、过度依赖投资带动经济增长、人口红利即将结束等诸多问题。此外,对比战前,日本国家战后发展经济的目的有意无意仍然存在“强国论”意识。由此在制定新时期经济计划时引发出日本国家发生一场大讨论,最终导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一项宏伟的综合经济发展战略诞生。

  首先,从日本政府方面和制订经济计划的时间过程来看,倍增计划与此前制订的经济计划存在衔接关系。1957年12月17日,日本内阁会议制定了“新长期经济计划”。这个计划目标是在1958至1962年间,实现年均6.5%的经济增长,同时谋求国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接近完全就业状态。当这个目标达到时,1962年国民生产总值比基准年度大约增加40%,人均消费支出大约增加38%。当时在这个计划中还包含有一项重要决议,制定20年后即1980年日本经济展望报告。于是1959年底日本政府在经济审议会中设立了“长期经济展望小组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60年5月19日向经济审议会递交了展望报告,提出:前10年日本经济增长年均为7%,后10年为5%,力争20年后日本国民生活水准将到当时西德、法国的程度。

  其次,从日本执政党方面看,战后日本国家将发展经济作为头等大事,自民党也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自民党内总裁首脑亲自主持制订计划。从1959年5月开始,时任日本自民党总裁和政府总理岸信介领导自民党内研究新的经济十年计划。而时任自民党干事长福田赳夫和中村梅吉政调会长明确指示,“今后10年里日本经济规模翻一番的长期计划,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能源消费量等一切都要翻一番”。基于选举考量简称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于是在执政党方面提出的“国民收人倍增计划”(规定增长率平均7.2%以上)和已经付诸实施的“新长期经济计划”及审议中的“20年后的经济展望”之间需要进行内容和时间方面的重大调整,从而引发起一场举国大辩论。

  其三,从理论界看由经济学家率先提出“工资翻番论”,作为当时代表性观点对日本政府决策发挥了决定性影响,且有意无意地校正了战前日本发展经济主流思想“强国论”。

  日本一桥大学前校长中山伊知郎在1959年1月3日《读卖新闻》上发表文章,“提倡工资翻番”。提出“这里工资是指收入翻番”。针对企业资方反对,文章指出“如果将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以上,资方就没有反对理由,因此收入翻番可以作为劳资双方共同目标,而达到目标的方式就是齐心合力提高生产率”。同时文章在日本首次提出“收入翻番还可作为政策目标,福利国家应该是日本未来的面貌”,其寓意极其深刻。日本战前对发展经济目的定位为:使国家变得更加强大,跻身世界列强,对外实行扩张、侵略,掠夺资源等。二战结束初期日本忙于复兴经济,直至50年代中期政治、经济、国民生活各方面才基本稳定,才有余力深刻反思、探讨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日本理论界最先意识到按照战前主流思维行事已经道路不通。不仅原日本国家资本主义体制已被美国占领军瓦解,而且国际主流社会也发生了转变,普遍建立起福利国家体制,关注弱势全体,提高全民生活水平。在此影响下,随着迅速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日本学界也逐渐意识到发展经济应该回归本义,大胆提出发展经济“收入翻番论”,将发展经济的目的首次定位为“建立福利国家”。此举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是针对日本战前“强国论”思维,进行反思,却有意无意当中纠正了战前那种引入歧途的定位,将日本发展经济引入正确航向,实现了一次划时代转变。

  幸运的是,在一系列理论探讨影响下刚刚辞去国务大臣、正在参与竞选日本首相的池田勇人广泛吸收各方意见,特别是中山教授的观点,并于1959年3月9日在《日本经济新闻》发表“我的月薪翻番论”。概括起来提出三个核心观点:一是日本经济已经超过历史最好状态;二是面对日本经济巨大的生产能力,需求相对不足,陷入供给过剩困境;三是应该唤起有效需求,以便与供给能力实现平衡。针对日本企业界对收入翻番论几乎一片反对声音。池田在文章中认真分析了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企业一直习惯于低生活水平因而也以低工资方式开展经营的状况,指出:企业普遍实行低成本制造和扩大出口,带来的经济增长呈现粗放状态。这种状况随着人口就业程度接近饱和,企业经营将无法持续。同时池田在文中再次强调了中山教授的主要理论。此外,文章还从实证角度分析“按照1951—1956年间,日本实现了77.3%的经济增长势头,当时劳动收入增加了一倍有余。因此,今后5—10年间把收入—月薪翻一番甚至翻两番,绝不是不可能。”随着竞选成功,池田也将其竞选主张纳入了政府决策层面。

  官厅经济学家同样参与辩论,“下村理论”最终得到认可。 所谓“下村理论”,也即1959年当时的大藏省财务调查官、国民金融公库理事下村治的增长理论。下村通过参与自民党池田派的“宏池会”活动与池田勇人加深了彼此了解。1959年上半年,下村发表了《日本经济的基调及其增长力》著名文章,同当时任经济企画厅综合计划局局长大来佐武郎、一桥大学教授都留重人等专家展开了所谓“增长力争论”。大来是负责制订新长期经济计划的核心人物,其对日本经济看法相对悲观,主要认为双重结构将制约经济增长。与当时的政府机关中的多数经济学家或者社会学者、评论家一样,更加注目日本经济根底浅薄等“弱小”的侧面。下村则反复强调了日本经济增长力“强大”的侧面。

  “下村理论”主要观点。首先,认为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有两个基本方面:一个是供给能力,另一个是有效需求。决定供给能力是投资,决定有效需求主要靠消费,并且认为消费增加可以将投资增长变为现实的经济增长,具备更加广泛、深入的产业和经济波及效果。其次,认为日本经济的生产能力和有效需求相对关系在最近一两年里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战后10年期间,日本发展经济经常考虑:如何压低有效需求,控制在落后的生产供给限度以内。其三,认为日本供给不足问题已经有根本性改观,面对十分充实的生产能力,如何增加有效需求是发展关键。最后基于日本经济在技术革新方面正在取得巨大进展,还有巨大的增长潜力,下村提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日本经济如今处于历史性的蓬勃发展时期,可望实现长期11%的增长。”

  1960年日本岸信介内阁总辞职,池田勇人上台,在其主持下,中山教授和下村官厅经济学家的意见占据了上风,得到广泛采纳。新内阁将下村主张经济增长11%的目标与经济企画厅7.2%的目标,进行了折中处理,决定以最初3年按9%的增长目标为准制定和实施计划。

  解读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主要内容

  日本倍增计划分为四部:“第一部总论,第二部政府公共部门的计划,第三部民间部门的预测与诱导政策,第四部未来国民生活状况”。其中在总论中列举了有三项内容:计划目的;计划目标;实施计划时应特别把握的重点和配套措施。

  计划目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目的必须是,迅速地把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一倍,从而谋求通过增加就业,实现完全就业,大幅度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存在的生活上和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

  解读:既然认为战后初期日本经济存在双重结构、低成本粗放式增长,即农业与非农业比落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比落后,其它地区比东京、大阪落后,各阶层收入也存在较大差距。则推动落后行业、落后地区及落后企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到现代化水平,实现经济、产业均衡、协调状态,使得各阶层收入差距缩小在可接受范围内,则收入倍增、扩大有效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可建立起良性循环关系,实现收入倍增的同时也会实现经济倍增。由此可见,日本政府针对其经济现状,制定的收入倍增计划考虑非常周全,在发展中有意识、有重点地改造落后,缩小差距。通过大规模投入研发,应用科技,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步实现企业发展和国民的收入增加。

  计划目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以今后10年内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6万亿日元为目标,同时还有国民收入,人均国民收入等由成套指标体系构成。

  解读:首先该倍增计划出台的政策措施以法律法规形式颁布,在法治国家日本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其次,倍增计划对政府而言是考核业绩的准则,对企业而言则不是指令性计划而是指导性计划。所以,政府必须向企业提供良好、有效的公共服务,通过诱导、促进、推动企业发展,此能实现计划目标;其三,日本政府制定倍增计划由指标体系构成,以便指导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其四,日本政府将倍增计划指标体系作为共同目标加以推动,同时按照分工各主管部门各有侧重具体实施。

  同时出台五大配套措施: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二是实现中小企业现代化;三是促进后进地区发展;四是推进配套产业发展和重新研究公共投资按地区分配;五是积极发展外贸和推进国际合作。

  解读:制定配套措施主要是为了解决双重结构问题。

  在第二部分公共部门计划需要重点实现五大任务:充实社会资本;诱导产业结构向高度化发展;促进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提高人的能力和振兴科学技术;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安定。而其中诱导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做法尤其具有借鉴意义。

  其具体做法是要求从生产、需求两方面都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就当时日本工业而言,高度化的方向是“以重化工业为中心改善产业结构,提高重化学工业的附加价值构成比。并通过具体诱导政策加以实施:支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设备现代化;推动企业建立大批量生产体制,推动专业化分工,建立商品规格标准,实行产业联合生产,提高国际竞争力。通过优惠税收、加速折旧法等制度确保企业更新设备的资金和积累自我资本。开展经济外交,确保低廉海外原料和燃料稳定供应。合理布局产业和建立新工业园区。振兴科技和培育新产业。帮助中小企业现代化,协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中小企业相互间分工体制。

  日本在倍增计划里实现产业高度化还考虑了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再建落后的中小企业。倍增计划强调“建立新的产业秩序”,“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在当时日本内阁经济审议会委托工业高度化小组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其研究报告明确指出:第一,在日本经济现状中许多弱小企业存在于狭小的市场上;第二,一系列技术革新成果应用正使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发生急剧变革;第三,向贸易自由化体制过渡需要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变革。建立产业秩序有助于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扩大技术先进的企业规模,鼓励兼并、重组,以便参与国际性竞争;加强萧条对策;协调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大企业主导下支持中小企业实现现代化,与大企业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分包关系,从而化解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关系;确保有秩序地购进海外原材料。

  倍增计划对我国的有益启示

  日本实施倍增计划,实现国民生产总值超过目标大约65%,实际成绩为40.6万亿日元。并且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实际国民收入都实现了翻番,前者用了大约6年,后者用了大约7年。应该说日本政府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取得巨大成功。这与当时日本理论界的出色研究和政党、政府周密筹划密切相关,与日本企业、日本国民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付出坚忍不拔的努力密切相关。

  日本实施倍增计划显然与当时面临的国内外经济情况吻合,我们不宜照搬照抄。但是掌握其制定政策的理论依据,解决问题的政策思维,计划列出的重点,具体操作方式等成熟经验,灵活运用于我国还是有借鉴意义的。至少可以概括以下几条—

  一,准确政府干预与市场经济自由度之间平衡点。从日本政府制定的倍增计划分析,日本政府对其经济干预程度深入细致,超出一般预想。不仅在公共计划部分列入有详细实施方案,并且还是指令性任务,必须完成。而对民间部分以预测、展望形式制定计划目标,以政府公共行动推动、诱导、促进企业发展。日本行会、商会在其中扮演极其重要角色。即政府依法行政,政府行动仅仅接触行会、商会,原则上不触及具体企业,政府通过行会商会指导、推动、促进企业发展,完成计划。相比之下,我国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存在过多、过细现象,因此政府工作过于繁重,推动企业整体发展的效果不佳。为了分散工作任务党中央、国务院政府还通过地方政府实行逐级干预。而逐级干预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成为普遍事实情况下,各地执行落实具体政策时呈现丰富多彩状态,令企业难以适应,好的政策、科学的政策,执行却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我国政府制定收入倍增计划,计划详细到何种程度,列入哪些内容,以及如何实施,组织落实等这些本身就是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否则的话,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投入过多产出过小,得不偿失。

  二,能否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关键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政绩政府考核业绩常常以GDP、工业生产附加值、进出口、吸引外资等规模、增长率为重点,很少用人均指标,更加缺乏效率指标。事实上国际社会比较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竞争力更加注重劳动生产率、资本利润率等效率指标。当前我国学者也在提倡以增加收入,扩大有效需求,却如当初日本企业界一样,我国企业对提高劳动收入也一直存在反对声音,从反对新出台的劳动法可见一斑。日本政府制定倍增计划没有盲目偏听偏信任何一方意见。而是吸收学者意见,从经济学基本原理出发,科学制定倍增计划,提出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倍以上的情况下实现收入倍增。这等于逼迫企业不能继续实行粗放式经营,必须转变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力度自主研发,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相比日本政府千方百计帮助企业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抓住关键环节,推动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加以借鉴。推动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按照经济学原理,从务实、可行、可操作层面加以推进。从微观层面推动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宏观层次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在中观层面有行业协会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计划草案。建立新的发展经济模式,即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以提高收入为目的,以扩大有效需求为增长源,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为提高收入源,建立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关系、运行体系。

  三,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在于彻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罪犯。在日本市场经济体系下,一切与经济有关的要素一旦进入经济体系必然按照资本化运作,成为具备资本价值的资产,并且所有资产都有明确所有者,所有者权益不可侵犯。在日本普遍接受知识产权不仅仅是资本利益,而且还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核心利益。但是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又是一种极容易流失、易遭到侵害的资本权益。因而需要举国上下一致维护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司法和执法部门也以严格、彻底的司法、执法行动查处一切侵犯知识产权权益为己任。此举,让日本企业得以放开手脚,大量投资引进技术进行再研发,自主研发,实行自主创新,从而保证了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技术的需求,在实现员工收入的持续提高的同时,企业国际竞争力也更上一层楼。

  四,增加收入与扩大有效需求的关系。按照一般经济常识告诉我们对高收入群体来讲增加其收入不过是一种数字意义,对扩大消费的效果非常有限。而增加大众收入带动有效需求增加效果最显著。日本政府设计倍增计划涉及如何扩大收入时考虑因素:一是在都增加收入过程中缩小收入差距;二是更多扩大中低收入阶层收入;三是培育工薪阶层、中产阶级不仅对扩大有效需求效果显著,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在城市、企业方面缩小收入差距是通过产业结构高度化,淘汰落后产能,大企业重组、兼并、改造、提携中小企业等方式加以实现。而缩小农民与城市收入差距则要困难得多。农林水产行业特点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慢于第二、第三产业。提高第一产业收入只有通过再分配机制。有两条途径:一是定期不断提高农林水产品收购价格;二是财政投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农林水产技术研究,适当补贴能业机械化作业等等。

  总之限于篇幅和国情不同,介绍日本经验和分析可以借鉴之处只能提出一些片面见解,希望能对我国政府制定政策开阔一些思路。 ■

  

(责任编辑: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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