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7月16日电 (何柳斌)记者16日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将在全省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力争3年内帮助1.6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在2010年至2012年,该厅将把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纳入全省创业培训总体规划,组织3.5万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探索建立创业模拟实训公司、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等,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或实岗演练,并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或临近毕业的在校生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及时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对开展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3年内免收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大学生,可一年内减半缴纳房租费和水电费,3年内免交物管费、卫生费。
对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对从事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万元,并享受二次贷款和贴息扶持。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称,将组织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对大学生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帮扶。并充分发挥小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工业园区的职能优势,力争到2012年,全省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街)或创业孵化基地40个,每年实现孵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数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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