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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车祸致9级伤残 保险公司不认鉴定不理赔

来源:重庆商报
2010年07月30日08:10

  商报图形 曾旌 制

  本报讯 (记者 张畅 实习生 易秋露)57岁的杨培建因车祸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保险公司却不承认伤残鉴定书,不愿意赔钱。昨日,杨培建称,他已请律师写好了诉状,将把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车祸造成9级伤残

  4月3日下午2:25左右,沙坪坝区小正街一辆转弯小轿车撞上了前方摩托车尾部。摩托车上的杨培建倒在了地上。经治疗杨培建于4月8日出院。6月22日,杨培建经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为9级伤残。4月23日,沙区交巡警支队认定小轿车驾驶员王某全责。王某称因车辆购买了保险等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后,再赔付给伤者。

  保险公司不认伤残鉴定

  按照伤残赔付标准,杨培建可获得5万多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不合理,我们不赔。”杨称他到保险公司咨询,得到受理员小刘这样的回答。

  为何保险公司不承认?昨日,保险公司的小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认为杨培建做鉴定的时间离出院时间不到三个月,因此鉴定级别可能不真实。伤者若想得到赔偿要么重新鉴定,要么保险公司按10级伤残进行赔付。10级伤残的一次性赔付款只有近3万元。

  验伤所:完全符合鉴定规定

  重庆法医验伤所的卓教授说,不同的伤情鉴定需等待的出院时间不一样。杨培建的鉴定时间是符合伤残鉴定时间的,完全符合规定。

  为尽快拿到赔偿费,杨培建昨日请了律师,并向车主和保险公司发出了律师函。杨培建还将车主与保险公司同时列为被告,今日将向法院起诉。

  律师说法

  受害者可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昨日,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就此说,按常理,受害者应找肇事者,肇事者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所有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若拒绝向受害者支付理赔金时,所有的受害者都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陈律师还说,保险公司若对伤残鉴定存在异议,应该通过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投保人或伤者重新做伤残鉴定,而无权私下以不认可具有法律效力的伤残鉴定为由拒绝向投保人支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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