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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的“反腐”范本

2010年07月30日11:10

  来源: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春节、中秋收礼200元、300元也当受贿处理,赣榆“反腐”力度之大令人惊讶;由民爆站改制引发的利益之争,使公安部一等功臣张克强深陷“受贿门”,从“受贿”百万元到几万元,而“受贿”金额仍在不断缩水中

  史上最牛的“反腐”范本 百万受贿 天价缩水

  □ 本报记者 张晓娜 发自江苏连云港

  当江苏省赣榆县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克强在县武装部征兵大会现场被三名纪委工作人员带走时,他远在几公里之外的妻子胡忠兰此时并不知晓。

  当天是2008年12月10日,直到晚上九点多钟,胡忠兰意外接到了赣榆县公安局打来的电话,电话内容让她热血沸腾。“凭我对他二十多年的了解,他绝对没有什么问题,我当时想应该是纪委的人找他过去了解别人的情况,万万没有想到是他本人出事。”

  胡忠兰告诉记者,张克强就是一个工作狂,他好不容易才从农村山沟里跳出来,很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会嘱咐她“在家里给他把好关”。而当治安大队长的几年间,也没有一个张克强家的家人借用他的权力谋取利益,甚至连有的直系亲属的名字他都叫不出来。“他的为人,真的是不属于当今社会的人。”

  就是这样一个为人古板,对工作认真负责,并曾经荣立过公安部一等功的人,却因在民爆物品“四统一”过程中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而被举报,之后在纪委被迫编造了自己曾收受贿赂几十笔共计一百多万元的虚假供述。

  这一百多万元却无法经得起推敲,检察院最终认定的数额为124100元,再到一审法院判决时只剩下61200元钱。而这61200元,则是由近50笔“贿赂”构成。其中,除张克强坚决否认、律师也提出多份证据证明根本不存在的一笔15000元外,其余全部是张克强逢年过节“收取”的200元、300元、5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礼金。

  2010年六、七月间,此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次开庭,61200元的受贿款项也颇多漏洞,当事人当庭喊冤,法警几次命令其坐下……而该案另一位重要证人李庆成因翻供被以“伪证罪”关押至今未出,二审第二次开庭时竟然出现“传唤的多位证人无一敢出庭接受质证”的奇怪现象。

  “四统一”成导火索

  如今,赣榆县六家民爆站改制的任务早已完成,但原赣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克强、治安大队民爆中队指导员王松善却因几家民爆站的举报而被“双规”,分别以受贿罪被判刑三年、十一年。

  最初参与举报但又中途退出的历庄民爆站站长李庆成现在也因“伪证罪”下落不明。

  “导火索就是民爆改制”。胡忠兰告诉记者。

  2008年赣榆县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的文件参考宜兴模式决定实行民爆管理“四统一”即统一采供、统一储存、统一销售、统一爆破,并撤销六家个人承包性质的民爆站,各民爆站管理人并入民爆专营公司,在专营公司开工资。

  “改制前,民爆站管理人可以每年赚到几十万元,但改制后,每人每年的工资也就4万元钱,前后反差太大了。”知情人告诉记者。

  之后,各家民爆站老板联合起来抵制改制方案的推进,将张克强、王松善“实名举报”到了赣榆县公安局、赣榆县委、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市委,反映二人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

  六家民爆站中,只有李庆成的民爆站做得最大,销量占全县一半,因为他最先和化轻公司签订了“同意改制”的协议,并中途退出举报阵营,另外五家民爆站因此认为,张克强、王松善、李庆成可能在化轻公司拥有股份。

  当时,王松善刚接管民爆中队没有多长时间,因改制过程中民爆站老板联合抵制,王松善数次和他们发生争吵。王松善在笔录中反映“此时收受贿赂没有任何道理”。

  虽然担任治安大队长职务的张克强,也并不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工作是由下面的几个中队直接负责。除非是陪同领导检查工作,张克强也很少下去。而一些人指称张克强对他们的民爆站实行了照顾,发现问题只是整改,并没有给予处罚,为此张克强在法庭上说:“我不负责平时对下面民爆站炸药库的检查,再说整改本来就是我们工作范围内的权限,何错之有?至于处罚都是上面公安局说了算,治安大队没有职权去处罚。”

  事实上,民爆站改制后,几个民爆站的安置标准都是按照有关政策来统一安置,待遇也都一样,并不存在为哪个民爆站谋利和“在业务上照顾”的事情发生。

  对于这次以受贿罪入狱,张克强在《关于江苏省赣榆县纪委报复陷害我的内幕》中认为和其得罪了纪委的领导有关。

  《内幕》中反映:2007年春天,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把县原供电局副局长梁继平刑讯逼供致死,梁的亲属到县政府闹事要求见一面梁的尸体。征得县检察院领导同意,由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负责现场秩序维护。梁的亲属现场把梁被打的伤疤用手机拍下,发帖至互联网上,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致使反贪局办案人员多人被判刑罚。涉案人员中就有纪委领导的亲戚。

  也许是巧合,2008年在纪委组织的对全县机关软环境评比中将公安局治安大队评了倒数第一,奇怪的是被评的工作内容根本不是治安大队职责。

  此次,在纪委办案的过程中,张克强等人均称饱受折磨。

  遭“熬鹰”逼供诱供

  张克强被“双规”后不久,胡忠兰接到了丈夫打来的电话,让她向纪委交34万元钱。胡忠兰一听头都大了,她当时就问:“这34万元是什么钱?”当时张克强回答:“是押金钱,等案件结束后多退少补。”胡忠兰又问:“什么押金钱,你和纪委做了什么生意?”对方立刻挂断了电话。

  之后胡忠兰又接到十数次电话,仍表示自己无钱。几乎是在同时,赣榆县纪委联合国税局和地税局用胡忠兰经营的烟酒门市偷税漏税问题向她继续施压,无奈,连借再贷,胡忠兰让亲属向赣榆县纪委交了319000元,后来她又补交了10多万元的税款。

  2009年的春节,胡忠兰一个人过得并不踏实,家里的电话几乎被打爆,一些她认识不认识的人打来电话指责她说:“你们家张克强害人也不能这样害呀,我们和你们家连礼尚往来都没有,怎么说我们送钱给他了呢?害得纪委和检察院都来找我们。”甚至有人破口大骂,胡忠兰只能一遍遍机械地重复“对不起”。

  “假的,编的,都是在纪委被熬的。”胡忠兰哭诉。

  法庭上张克强控诉纪委办案人员连续熬他七天不让他睡觉,自己是受不了才被迫交待的。

  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连续审讯,此法即为“熬鹰”。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朱明勇获悉后非常震惊,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仅“熬鹰”一招,公安部一等功臣也得认罪》的博文。

  此外,张克强称纪委对其进行折磨七十多天,包括拳捣、打耳光、卡脖子、脚踢、泡冷水、罚跪等等方式。

  而同样被熬过的王松善和李庆成的笔录也证明了纪委办案确实使用过“熬鹰”手段。

  张克强案离不开王松善、李庆成两个重要人物。张克强最初被纪委带走就是由于“对王松善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张克强存在较大的经济问题,必须立案调查”,而所谓较大的经济问题,就是张克强“收取王松善现金8万元”。

  2009年3月10日,在王松善被控受贿犯罪一案辩护律师对王松善所作的会见笔录中,王松善这样交代了这8万元的来龙去脉。

  王松善说,他被纪委双规后,一开始熬他,不让他睡觉,出现了幻觉,他们让他谈“问题”(此段的“我”指王松善)—问:“你收了李庆成多少钱?”当时我头脑根本不做主,他们逼供、引诱,让我说收了李庆成8万元,编造了一个3万,一个5万,我没办法,说:“你们说8万就8万”,还引诱我,这8万元是怎么处理的?我只好说“丢了”,他们不信,我只好又说拎到办公室,后来借给我表弟张江。纪委又找我表弟,他不承认。根本就没有送钱的事情,没办法,他们又逼我、引诱我,为这事,刘永绪副书记、刘程峰副主任也找我说,说“有立功机会你不立,别人想就想不着这样好事”,我说“送县长、县委书记”,是说气话的。他们又逼,我说“送局长”,他们说“临时你送局长也送不过去,越级了”,又说“说分管你的?”,我说“张克强”,他们说“那不就对了吗?”我没有办法,就说送给张克强了,说李庆成送给我8万元让送给张克强。

  胡忠兰很恨王松善,她说,没有王松善最初编造的这8万元钱,张克强怎么能进去呢?继而,她又叹了口气,“他虽然是始作俑者,但也是在里面受了罪。”

  重要证人李庆成在王松善被控受贿犯罪一案中接受王松善的律师调查时说,他“没有送”—“县纪委或检察院,查我银行(厉庄信用社)有个8万元提款,就说是我送给王松善的”;“我是2008年10月24日被县纪委弄到新浦一家宾馆,这次熬了我7天没有睡觉,这次共11天,我没承认送钱。没有的事情,我怎么能承认。第二次又被弄到纪委,熬了8天,到了第6天,我受不住承认了,一个纪委办案人员说王松善交待我送给他8万,时间、地点都有,我没有办法只好承认了。我第三次又被弄去7天,这次是让我承认送钱给张克强,没有办法我也承认了,我实际没有送4万元给他。”

  后来查证,李庆成在银行的8万元提款为其当时向化轻公司购买雷管和炸药的提款,并有购买爆破材料的发票为证。

  在一份张克强律师对李庆成和其儿子李波所做的笔录中,李庆成说过这样的话,“这四万元并不是我先说的,而是张大队在里面先咬我的,他咬我也就算了,还咬我儿子,说我和我儿子一起去他家里给他送的钱。”

  李庆成还提到,他儿子李波根本就没有去过张克强家,怎么连张克强家沙发是什么颜色的,怎么摆放的都知道得那么清楚,这些都是事前张克强对办案人员说的。

  至于到底送没送钱,李庆成只是反复叨咕:“我要是送钱了,就不会在纪委被熬了11天才说。”

  该案当事人还反映:案件在移交检察院后,纪委的人都跟着,致使检察院无法独立办案。胡忠兰告诉记者,当时,检察院在找她了解情况的时候,也有莫不相识的人并不出示工作证,后来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才得知那是纪委的人。但“纪委的人在场,检察院无法独立办案”这一说法在二审开庭时并没有得到公诉机关的认可。

  两只小公鸡折算两百元

  法庭上,张克强承认收受过一些购物卡和土特产,但具体数量记不清,他说以前的“供述”是纪委逼迫其编造出来并逼其前后背诵了一百多遍。对于额度比较大的款项,诸如建武宾馆送的3000元卡,他让经营金六福酒的妻子从自家的门市中拿等值的金六福酒六箱还回去。张克强还说,有些购物卡也并非只送给其本人,公安局、国税、劳动等相关部门人员,治安大队其他领导也都有份,但别人都无事。

  6月13日,张克强案二审第一次开庭,检方以律师当庭提供新证据为由要求延期,合议庭商议后表示同意。就在这当口,胡忠兰听到丈夫站起来气愤地说了一句:“直接把我拉出去枪毙算了,还延什么期?”法警不得不按住他的肩膀让他坐下来,并告诫他,“别说些没用的!”

  后来灌云县人民法院一审确认张克强受贿61200元,这61200元除了某村支书高和平及其儿子送的15000元外,其余均为2004年至2008年春节、中秋前一天由十余个人送的200、400、500、600、1000、2000元数十笔累计得来的,甚至还有土特产也被折合成人民币。

  “有些根本就不存在,两只小公鸡被折合成200元钱,十斤花生油也被折合成200元钱。”胡忠兰摇了摇头以示无奈。

  记者了解到,在赣榆县,中秋和春节是每年两个最重要的节日,当地确实有在这两个重要节日人情往来的现象发生。“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追诉标准,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有明确要求。节日期间数额不大的经济往来,顶多可以算是不正之风,但谈不上受贿,这样累加起来是不对的。如果我每天给你一块钱,你收了,也如此累加起来,形成数额较大的罪证去追诉,这不是反腐败的笑话吗?”律师周泽揶揄道,“逢年过节收取二三百礼物都当犯罪处理了,反腐力度太大了1

  即使是高和平父子送的15000元,也存在漏洞,笔录明显不一致。张克强的供述是高和平干儿子陈文奇已经开了电玩店(腾鑫网吧),希望得到他的照顾;而高和平、高伟均是说想要开电玩店,所以送15000元。

  对钱的描述,张克强说的是两捆,都用银行封条封着;高和平等人则说一扎是捆的,另外的是散的。

  对钱的组成,高伟说是2006年9月14日从银行提款,交给他父亲15000元,第二天上午他父亲带他们一起送的,事后陈文奇给了他7500元;陈文奇则称他事后给了15000元给高伟。

  高和平拿钱的过程:高伟说是他一次性将钱给他父亲的;陈文奇则称高伟和他一起把钱给了高和平。

  至于高和平儿子开电玩店的时间更是含糊。高和平在笔录中称行贿是为了让张克强保护其儿子高伟和陈文奇经营赌博机,但律师提交的证据表明,经营赌博机的高伟和陈文奇被张克强批准由赣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给予了同类违法中最严厉的处罚(罚2万元,没收赌博机)。

  胡忠兰谈到,高和平私下和很多人讲过:“他从来没有送过这15000元给张克强,是张克强在里面胡嚼舌头害他。”

  在张克强的卷宗里,很多来送卡和送土特产的都是送到张克强的办公室或者胡忠兰的门市里,内容和形式惊人的相似,都是中秋前一天或者春节前一天,“难道在中秋和春节前一天,张克强就坐在办公室或者门市里等着别人来送购物卡和土特产吗?送礼不会出现撞车?”胡忠兰认为有些根本就是编造的,“班庄民爆站长马维芳说是把土特产送到了我门市,送给了我,我连他这个人都不认识,这都假到什么程度了1

  胡忠兰现在常常会自言自语,“如果克强不能得到公正对待,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把儿子安排好,就是倾家荡产甚至付出生命也要为他讨回公道!”

  “伪证罪”震慑证人

  相对于张克强来说,李庆成无疑更是个悲剧人物,他因带头同意“改制”而惹祸上身。期间,李庆成曾三次被纪委的人找去,共关了26天。在王松善受贿案开庭时,李庆成在律师的说服下当庭作证,翻供后没几天,2009年12月26日就以“伪证罪”被公安人员抓获。

  曾找李庆成做过笔录的张克强辩护律师周泽向记者讲述了当时取证的情况:李庆成作为一个证人真正是有家不敢回,他不敢住在家里,而是住在山上,看得出来他已经被纪委的人吓怕了,只要有车过来就如惊弓之鸟,那次见面就像电影里地下组织接头的情节。

  周泽曾作下李庆成无论什么时候遇到打击报复都将随时为之提供法律帮助的承诺。在李庆成因“伪证罪”被抓当天,其家人就把相关材料传真给了周泽,但当第二天周泽再打电话,其妻子却推脱说:“我们也管不了他了,这是他自己的事情,我们都不管他了。”如此前后不一的态度,让周泽有理由认为,“他们是受到了威胁。”

  2010年7月16日,张克强案二审第二次开庭,此前张克强的辩护律师已经提前向连云港市中院提供了拟需要参加出庭人员的名单,但在开庭当天,竟然没有一个名单上的证人出庭。

  “主审法官告诉我,办案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并用特快专递向有关‘证人’寄送了出庭通知,其中一名证人电话没法联系,特快专递也被退回,其他证人均表示不出庭作证。”周泽告诉记者,很悲哀,没有一个证人敢出庭作证,“李庆成‘伪证罪’对其他证人来说,无疑是‘杀鸡给猴看’,谁还敢再出来作证?这就是‘寒蝉效应’。”

  迫于压力,即使是张克强的律师找到证人取证后,在面对检察院的再次问话时,证人最后也会说:“自己向律师说的内容与过去在检察院说的是一致的,没认真看律师的笔录就签了字,不知道律师是不是按照自己说的记录了。”

  由于重要证人都不出庭作证,一些细节仍然无法确认和核实,张克强案二审只是按程序走完,也没有当庭宣判。

  一年多来,胡忠兰如一个私家侦探一样私下找了多位证人录音取证,她对这些证人说:“你们究竟送没送钱给张克强,你们要是送了,张克强就活该,要是没送,这就是个冤案。”有的证人和她说对不起,有的证人说没办法。但这些证据并没有被法庭采纳。

  “李庆成因‘伪证罪’被抓等于是把他们的口给封掉了,他们再出来作证就可能也是‘伪证罪’。”

  没有办法的胡忠兰只能继续向上反映问题,多数都石沉大海。

  好不容易有一次,连云港市纪委找胡忠兰谈了六个半小时的话,但结果更加让她失望。因为谈话内容不是紧紧围绕案件,而是向她落实:“律师是通过谁找的?上访资料是怎么写的,你没有这样的文化,写不出这样的材料,到底是谁给你写的?”

  而胡忠兰一谈到张克强的话题,连云港市纪委都会把话岔开,这让胡忠兰实在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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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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