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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脱制服时间要求计工时 德国警察打赢维权官司

来源:青年参考
2010年07月30日16:27

  上班前换上制服,下班后再脱掉,这对一些从事要求穿制式服装职业的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德国一位警察却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在他看来,每天上下班换服装的时间也应计入工作时间,同样该获得报酬。他为此将市政府告上法庭,最后竟打赢了这场官司!

  据英国《卫报》近日报道,这位居住在德国明斯特市的警察名叫马丁•绍德尔,现年44岁,16岁时便当上了警察。他专门计算了一下,自己每天上班前需要花费15分钟才能穿上制服,并准备好执勤时所需的各种装备,而下班后则需要花上同样多的时间来脱下制服和装备。他称自己花在这方面的时间并未计入工时,也未得到过任何相应酬劳,等于他每年为其雇主——北威州政府无偿劳动了45到50个小时。绍德尔在法庭上表示:“如果我的执勤时间是从下午1点开始的话,那么我必须在这之前穿戴齐全,否则就会遭到上级的训斥。”

  尽管绍德尔的上司们也承认穿脱制服的确需要花一些时间,但却拒绝将其算入工时,在政府和警局看来,这跟其他职场人士每天上班前必须穿好衣服是一样理所应当的。当然也有人站在绍德尔这一边,北威州警察工会主席埃里希•雷廷豪斯认为这个判决“来得太迟了”,“在本次判决出来之前,每个警察每天都会白白为政府多工作30分钟,而这些时间本来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最终,法庭支持了绍德尔的诉讼请求,判决政府每年应额外补偿其一周的假期,或是给予其相应的加班补助。此判决在德国社会引起了争议,一些专打雇员维权官司的律师表示,绍德尔的胜诉可能会导致类似诉讼案激增,毕竟全德国有数百万名劳动者和绍德尔一样,需要每天穿着制服去上班。(张咏)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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