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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建爆燃事故纪念馆引热议 网友:责任人出钱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05日09:37
  昨天,本报报道了“南京拟在7·28爆燃遗址建纪念馆”的消息。消息甫一传出,立即引起很多市民和网民的热议。这个纪念馆该不该建?如果建的话该怎么建?相关规划是否已经有了眉目?本报记者昨天进行了进一步采访。

  就纪念馆“怎么建,何时建,土地如何重规划”等等问题,记者从市住建委以及规划等部门获悉,在7·28遗址建纪念馆来警示未来的提议是一件很好的事,至于将如何筹划,下一步的土地规划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并且这些都需要走程序和步骤的。所以具体事宜,暂时还无从说起。

  虽然官方尚没有进一步的说法,但南京市民和全国网友对建纪念馆的事已经开始了热烈的讨论。

  第一个焦点是“该不该建”。赞成建的意见认为,国内很少有为一起完全没有自然因素的安全事故建纪念馆的先例,南京市政府此举等于是自立一个永久的“耻辱纪念”,这是需要勇气的,体现了一种官方的反思,是一件好事。反对者则认为,建纪念馆不如多办一点安全生产方面的实事,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和问责惩戒制度,或者建一个铭记受难者的纪念碑即可。

  更多的网友则对如何真正去“纪念”这起事故提出了看法。记者注意到,网友们的意见集中在以下几条:

  第一是如果确实要建纪念馆,不该由纳税人来买单,而应该是把对肇事单位和相关失职责任部门和人员的罚扣拿出来当建设资金。因为这是一起责任事故,首先要体现的是对责任人的惩戒。

  第二是纪念馆或者纪念碑未必要建在遗址上。这一方面是考虑事故遗址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划,规划动起来成本太大,比较折腾。另一方面,如果想具有更大的警醒意义,纪念馆或者纪念碑可以考虑建在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的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附近。因为这次事故最该警醒的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让他们在工作期间时刻能看到,警醒意义更大。

  第三,也是意见比较集中的一点是,这个纪念馆如果建起来,万万不能取名为“防灾减灾博物馆”,因为7·28事故并不是天灾,国家讲的“防灾减灾”跟这个事故并无多大关系,纪念馆的教育意义更多是面向职能部门而不是普通市民。(记者 宋南飞)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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