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国务院昨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近年来一些地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弱化,措施不落实,蔬菜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低,流通设施能力不足,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给率过低,蔬菜价格大起大落、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更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稳定和增加大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切实增强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制定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二)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
(三)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支持城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加强产销地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及场站设施建设,促进大批量、长距离蔬菜的铁路运输。
(四)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
(五)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和学校、酒店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
(六)抓紧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行为。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做好蔬菜生产供应的同时,统筹抓好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供应。
(责任编辑:肖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