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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切实维护被改革单位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19日11:03
  中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记者舒晶晶) 今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和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介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各位部长好,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孙部长。近年来中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刚才您介绍的情况中了解到,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的领域广泛,情况复杂,我们今天取得了这些突破性的进展这样的成果其背后有哪些情况或者经验值得梳理和总结,请您介绍一下。

  孙志军:确实,文化体制改革有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既与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又与政治体制改革紧密相连,文化产品本身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也具有一般产品和商品的属性,所以如何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当中处理好这些关系。

  我们在实践当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定位,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按照十六大的部署,我们把文化单位区别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满足广大群众多样性、多方面、多层次需求的经营性文化单位。那么对于文化事业单位,我们主要是政府为主导,必须是注重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由政府投资提供有关的服务。经营性主要是以市场为主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方面的需求,这样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针对不同的情况来加以实施和改进。

  第二是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刚才我们前面向大家介绍了我们通过两年多的局部试点,三年多的扩大试点以及现在逐步推开。先行试点主要是对市场发育比较成熟,在市场竞争条件有一定基础的,像出版、发行包括电影等这样一些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相对发育有一定的困难,底子比较薄弱的,院团的转企改制咱们推进的力度,在实施过程当中允许它有一个过程,进而保证我们改革能顺利实施并取得好的效果。

  第三是以人为本,政策保障,切实维护被改革的有关单位和企业的职工合法权益。我们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当中注意总结和吸收其他领域和行业改革的一些经验,提出来了一系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的政策规定,基本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保证既得利益不变,新人新办法,按照改革的要求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中人过渡法,所谓中人就是在体制改革以前已经进入事业单位,以事业身份在体制改革以后继续留在企业里这样一部分同志,保证他们的基本利益通过改革不要受到大的影响。特别是今后退休的时候有事业和企业的待遇差,通过相应的政策保障能够比较稳定,进而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得我们03年以来的文化体制改革,涉及了众多的单位机构和部门和数十万人但总体发展平稳,就和我们以上采取的措施紧密相关,当然在实践当中我们还将不断的总结、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进而保证文化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和实施。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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