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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没有媒体检验哪有历史检验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8月30日01:47

  没有媒体检验哪有历史检验

  陈方

  伊春空难发生后,记者正常采访遭遇警察强制扣留。8月28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事件发生后,在当地采访的十余家媒体记者,要求警方释放4名记者。两个小时后,被扣记者重获自由。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已就此事公开道歉。(《新京报》8月29日)

  针对记者采访被扣留一事,当地官方领导公开道歉的姿态值得肯定,但是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道歉的内容是否值得肯定,似乎值得“计较”一番。

  公安局伊春区分局一崔姓局长向在场十余家媒体记者道歉时称,“发生这次不愉快事件,谁都不愿意看见,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公安局领导“谦卑”地自称“粗人”,以期获得记者们的谅解,这其中多少有些自我“贬低”的“道歉艺术”,以“自谦”或“自贬”的姿态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必须追问的是,即便身为“粗人”,作为警察至少也该懂得在不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随便扣留记者,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这是一种滥施权力的行为吧?好在扣留记者的时间没有超过12个小时,否则这些警察岂不是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对于当地警方对记者滥施权力的行为,没有深层次意义上的责任追究,一句轻飘飘的“粗人”致歉谁能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件?难道“粗人”就可以不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素养,何况他们还都是警察?

  再来看一下伊春市宣传部长的致歉。伊春市宣传部部长华景伟道歉时称“这是误会。”因何引起“误会”?按照华景伟解释说,空难调查小组规定殡仪馆不许采访,且此规定下达较快,他还没有来得及通知媒体记者,所以造成记者接连被扣留。

  殡仪馆内为何不允许记者采访?一般意义上理解,这可能是有关方面不太喜欢记者和遇难者家属直接见面。空难发生后,相关部门在事故救援善后等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对幸存者还有遇难者家属甚至都进行了心理辅导,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的情绪在各方面的安抚下可能正逐渐平静。而记者在殡仪馆采访遇难者家属,可能又会引起遇难者家属的情绪波动,使之前相关部门付出的努力付诸东流。大概是以此逻辑为据,有关部门下达了禁止记者在殡仪馆采访的通知。事实上,不只是伊春空难,在之前发生的很多起矿难事故中,记者如若想采访遇难者家属也必须突破重重阻挠。

  记者对遇难者家属的采访真的有那么“可怕”吗?当然不会。除了个别职业素养不高的记者可能会引起遇难者家属的拒绝之外,大多数遇难者家属还是愿意接受记者采访的。他们回忆逝者生前的点点滴滴,他们追问事故的层层迷雾,他们的回忆告慰着远去的亲人,他们的追问也有利于推动事故调查的进展。

  伊春空难发生后,空难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局副局长梁嘉琨表示,“事故调查组的原则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调查结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对遇难者者及家属对社会都有交代”。事实上,空难发生后,除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专业调查之外,记者的采访调查也不容忽视,媒体的独立调查也完全应该看作是事故调查的重要的一部分。有媒体的调查在,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媒体的调查在,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对遇难者和遇难者家属有更透明的交代。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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