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重庆规定交巡警领导须上路执勤 弄虚作假可免职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08月31日02:08
  昨日交巡警在一中门口维持交通秩序 记者 吴子敬 摄

  本报讯 交巡警各级领导,今后都将上路执勤执法。日前,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发布文件,对此作出具体要求。昨日,“新规”执行首日,市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就身先士卒,站到马路上。

  昨日,是我市中小学新学期报到首日。上午7点过,交巡警总队总队长就出现在学校集中的沙坪坝中心区域。他先是走访了一中、三中、八中等学生流量较大的学校周边道路。上午8时,早高峰开始,他又分别在三角碑转盘、一中、三中大门岗点指挥交通,对送学生车辆进行提示,与其他执勤民警工作无异。

  “今天总队所有领导都分赴各要道执勤。”交巡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领导上路”是交巡警总队的明文规定,按照规定,交巡警各级领导,必须上路执勤执法,参与事故预防、纠正违章和疏导交通等平台勤务。

  新规对交巡警各级领导上岗带勤工作进行了量化。按照要求,交巡警总队领导每人每周至少参加2次早晚高峰,累计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月至少到交巡警平台跟班上岗1次,累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各区县支(大)队领导,每人每周至少参加6次早晚高峰,每次不少于2小时……

  同时,明确规定领导上路执勤时,装备、着装也和平台民警一致。对于不按时、不按岗点上岗、不跟班平台勤务或者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一律停止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

  据悉,领导上路执勤将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开展。记者 涂静
(责任编辑:李恺萌)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