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十天后,他的律师从警方那里获悉,所谓“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一本名为《大迁徙》的纪实文学作品。在书中,这位55岁的作家披露了三门峡移民造成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在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时,很多媒体不约而同地使用了“跨省”这个词汇。在网上的纷纷议论中,有人提出一个看似荒诞但又现实的问题:当初网民被“跨省”,后来记者被“跨省”,如今作家也被“跨省”,猜猜看,下一个被“跨省”的又会是谁?
陈词
今年5月,谢朝平撰写的《大迁徙》作为《火花》杂志社增刊出版;6月,他辞去检察日报下属一家杂志记者的工作。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带走后,他的妻子李琼撰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详细描述了事发经过。她说,至今不明白——
丈夫“非法售书”的事实和依据在哪里
8月19日下午5点刚过,我们像往常一样做好晚饭准备吃饭时,一伙人突然以“查户口”的名义敲开门闯入我家,摁住谢朝平并强行铐上手铐就往外拖。我和谢朝平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厉声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才说是警察。谢朝平据理力争,说“我没干违法的事,你们这样干以后怎么交待”。
由于他们下狠手,把谢朝平拷得很紧,我请求他们松一点点,其间一个警察说“哦,老谢一文人,早知道就不用像对付小偷流氓那样费这么大劲了。”他们于晚上八点多钟带走了谢朝平及笔记本电脑一台、录音笔一支、U盘两三个以及几大包书稿资料(带走的物品均未打收条)。
在我反复追问抓人原因下,临渭公安分局的警察才说是涉嫌“非法售书”罪。《大迁徙》一稿是受广大移民要求,记录那段移民的历史,与移民的约定就是赠送。时至今日谢朝平没收过任何人一分钱,杂志是一个合法出版社出版的,我们不知“非法售书”的事实和依据在哪里?(材料由谢朝平代理律师周泽提供)
[补白]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致电带走谢朝平的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该局答复:“我们联系不到那个办案民警,你说的这个案子我们都不知道。”作为其上级单位的渭南市公安局方面表示:“现在不好讲,我们都还没有调查清楚呢。我们不是办案单位,不知道案子的来龙去脉是什么状况,没有办法给你解释。”
评析
有媒体报道,为了与《火花》杂志的北京编辑部谈成出版条件,谢朝平支付了5万元印务费用。谢朝平被警方带走后,杂志社方面声称,出版单位没有履行上报审批程序,无权擅自出版增刊。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
“准确调查还原真相后,特权挑战监督权的情况应被制止”
周泽(问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谢朝平代理律师):
我认为谢朝平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根本不应该立案。作为非法经营罪,首先要有非法经营行为,要扰乱市场秩序,还要求情节严重。杂志是合法出版物,有正规的刊号,如何发行都不存在非法经营问题。
非法经营罪主观上要求具有非法经营的故意,并且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谢朝平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采访、写作,费尽周折出版,他只是一个作者嘛,提供作品给杂志社,杂志社认为符合发表要求,就发表了,作者有什么问题呢?
于云斌(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即便存在非法经营问题,谢朝平也不具备非法经营的主体资格,即便是增刊,那也是正规出版社的出版物,经营主体是出版社,要是按照非法经营来定罪,警方应该找出版社,而不是谢朝平本人。
当然,警方可以说是先传唤谢朝平到案后再补充侦查。但是按照正常程序,谢朝平到案后,7天内应该出结果,除非因案情复杂事件重大等原因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特批,那也必须要在1个月内给出结论,所以,现在关键的还是要再等十几天,看看陕西警方究竟会拿出什么样的证据,看看谢朝平究竟会不会被批捕。
最近发生的这几起案子,我个人感觉就是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受到了挑战。那些被限制、被监督的公权力、特权在向公众舆论、公众监督权挑战。在准确调查还原真相后,这类情况应该被制止、被纠正。
感受
昨天,人民网的一篇网民评论提出质疑:“为什么一个作家呕心沥血的作品会遭到警方如此处置?渭南警方抓捕谢朝平的真正理由是什么?”而一位报告文学作家则坦言,在采访和调查中,有时会受到来自某些地方政府的干扰——
“只要触及核心利益,你就是不受欢迎的人”
苍狼(作家,长期关注生态问题,曾对水环境问题进行过深入调查研究):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很滑稽。一个公安机关居然可以把一个作家自费出书定性为“非法经营”,实在是牵强附会。如果为了非法经营,他拿这笔钱去做什么不行呢?我看恐怕还是他写的东西触及了地方上的某些利益。
我们在工作中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发生冲突的情况确实比较普遍。有些政府部门的官员特别希望我们为他歌功颂德,你如果写他好的方面,他会酒肉伺候你,可是如果你写的问题触及到了核心利益,可能你就会被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我所说的核心利益,往往就是经济利益,有时也可能涉及地方官员的政绩,牵扯到他们的乌纱帽。在这件事情上,跨省拘捕作家的陕西渭南警方只是一个执行者,其背后恐怕还有更高级别的决策者。在我看来,这一事件所体现的实际上是舆论监督、公众权益与地方保护主义之间的较量。
谢朝平的遭遇是带有典型性的,既然这件事情已经放到了桌面上,我希望不妨拿到更高的、公开的层面,来做一次社会解剖。我们当然希望这样的事情越少越好,作为作家也好、新闻工作者也好,我们希望得到更为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毕竟“文字狱”的时代早已过去,我们必须保护一个作家说实话的权利。
[声音]
一个权力打击言论自由的恶劣标本
——北京青年报
进京抓作家的法律正当性在哪里
——长江日报
谢朝平是哪门子的“非法经营”?
——南方都市报
是“非法经营”还是“因言获罪”
——华西都市报
(今日其他媒体评论)
[词典]
“谢绝跨省”
一系列“跨省”事件频发之后,由此衍生的各种“免责声明”开始流行于网上的论坛或博客中。比如,“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跨市以及本市内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有媒体评论称,这些转帖、跟帖的“事先声明”,是网民故作推卸责任的一种情绪宣泄。互动百科网站这一词条下写道:“像拒绝上门推销产品一样拒绝执法犯法,中国人的幽默于斯尽显。当知,宪法赋予的权利才是最大的‘免责条款’”。
主 笔:周健森
周明杰
素 描: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