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6个月的孕妇被引产
淄博市(编者注:山东省)计生委:缴纳一定的罚款可以生育
晨报临淄9月4日讯 一针打了下去,准妈妈腹中的胎儿开始了最后的挣扎——母亲的胎盘在保护了这个“准生命”近6个月后,再也无能为力了。今天上午,临淄区朱台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给谢女士打了引产针。
8月25日,朱台镇的赵先生反映,妻子将于年底生小孩,他到镇计生办办娃娃证,计生办说,赵先生7月份才满22岁,妻子4月份就怀了孕,未到结婚年龄怀孕需缴1500元罚款,当他要求镇计生办拿出依据时,镇计生办又提高到了5000元。记者采访中,朱台镇计生办王伟主任、该镇分管计生工作的焦书记、临淄区计生局有关人员给出了4个不同的答案,为此,本报于8月26日07版以《计生罚款有没有标准?》为题进行了报道。
9月4日9:00许,赵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你快过来吧,我老婆让镇计生办带去做引产了,你来晚了就来不及了。”
记者立即赶到朱台镇,赵先生说:9月2日下午,镇计生办给他岳父打电话,让过去解决问题,当天22:00许回来;3日下午,镇计生办的七八个人把他岳母带走;9月4日8:00许,他妻子赶到镇计生办去找母亲,结果被镇计生办带走。
记者与赵先生一起来到朱台镇计生办,院子已经上了大锁。
随后,记者拉着赵先生紧急赶往临淄区计生服务中心,路上,赵先生的岳母打电话告知:“(你妻子)已经打上针了!”
11:00许,记者赶到临淄区计生服务中心,这栋三层小楼空荡荡的,只在一楼西头的一间病房里躺着谢女士,她的母亲、婆婆在一边陪护。
此时,谢女士手捂肚子在床上翻滚,不时地喊叫:“孩子,妈妈再也见不到你了。”
记者从淄博市计生委了解到,像谢女士提前2个多月怀孕的情况,只需缴纳一定的罚款是可以生下来的。
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全媒体记者 隋旭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