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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有为论文引股份制论争 触碰“公与私”高压线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9月06日13:30

未来路在何方,特区人用行动在回答。  丁玎摄
未来路在何方,特区人用行动在回答。  丁玎摄

  【精要】

  1996年,时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的厉有为参加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他在毕业论文《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中提出,为适应中国已经设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中国必须在所有制问题上有所突破。

  这篇文章是在对深圳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写成的。1993年,深圳出台了《职工内部持股条例》,鼓励国有中小企业职工内部持股。深圳原来19个镇全部实行股份合作制,这在全国是首创。中小型国有企业,不适合上市的,实行职工内部持股制。华为、中兴等高科技公司,普遍实行员工持股、技术入股。

  但是这触碰了“公”与“私”的高压线,顿时掀起轩然大波。1997年上半年,一份批判厉有为的匿名小册子在北京传得沸沸扬扬。小册子称,这决不是一份普通的“学习”体会和“思考”,而是精心准备后抛出的彻底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方向的政治宣言和经济纲领。紧接着,中国《资本论》研究学会、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学会,上海社科院退休的领导等3个负责人,联名写信给中央告状,指名道姓地给厉有为罗织了20多条罪名。

  【延伸阅读】

  批判文章未占上风

  事情后来的发展表明,大批判文章的作者没能占上风。

  1997年4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南海办公室的客厅里与厉有为谈话,专门讨论这篇文章。江泽民拿出文章复印件,上面好多页都作了批注,两人谈了40多分钟。临走时,江泽民说:“你回去安心做你的书记。”厉有为说,自己当时觉得非常温暖。

  后来江泽民同志到广东视察,再次见到厉有为,还是鼓励他安心做好工作,不要有什么顾虑。

  在党校毕业时,厉有为还给当时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胡锦涛写了一封信,提出3条建议:一是要防止“左”;二是党校对学员的毕业论文应坚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的“四不”原则;三是建议中央党校应成为重大实践和理论的研究场所。

  1997年9月11日,“十五大”召开前一天,国务院发展中心办的《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对厉有为专访。专访文章刊登在“十五大代表访谈系列”的专栏里,说明厉有为不仅还是深圳市委书记,而且已经成为中共“十五大”代表。

  这是厉有为在遭到批判之后,第一次公开回应。厉有为在回答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那篇文章符合中央的精神。有经验的读者都明白,《中国经济时报》如果对时局心中无数,是不敢给厉有为这样一个反击的机会的。

  在“十五大”闭幕那天,人们发现,厉有为并没有像批判者希望的那样,被撤消一切职务并被开除出党,而是再次被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这表明了中央推进改革的决心。

  一场风波也就烟消云散。

(责任编辑:叶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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