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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诞生之初被指“租界” 邓小平送“定心丸”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9月06日13:32

  诞生之初,“特区”受到不少责难和非议,有人甚至攻击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租界”。

  参与创办深圳特区的前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同志回忆,“到1982年初,‘寒流’滚滚南下,明枪暗箭,纷至沓来,对广东———尤其对经济特区的压力,发展到极为严重的地步。”谷牧也回忆说,1982年上半年,很有些“秋风萧瑟”的味道。

  何来争论和压力?

  1980年元旦,全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签订土地出租协议,建设方式为深圳出地,香港出资。香港商人刘天就嗅觉敏锐,东湖丽苑项目还没开工,108套房子就在香港一售而空。深圳的建设者小心翼翼,不敢叫地租,而叫土地使用费。

  但这还是惹来了麻烦。有人公开抨击说,“深圳发生了惊天卖国案”,指责这种做法是旧中国“租界”的复辟。一时间,“要不要办特区、办特区是对是错”成为风口浪尖的话题。

  1982年,深圳市继续出台一系列地方法规,与外商合资开发土地。此时,中央针对广东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走私活动,深圳深陷其中。攻击更加甚嚣尘上,中央甚至专门下达白头文件《旧中国租界的由来》,显然针对深圳。

  面对非议,广东省委和特区的建设者顶住了压力。1982年夏天,为了向中央说明实情,吴南生光着膀子写就了《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自己则因为急性心包炎住院。

  这场关于特区性质的争论持续了4年之久。直到1984年春,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特区,一路上,他仔细观察,并不过多评论,行程快结束时才两次挥笔题字,“珠海经济特区好”,“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才让特区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实际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关于特区性质的争论仍在或多或少地延续。每次面对特区性质的争议,特区人都用更加耀眼的成绩作出反驳,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市场经济和特区制度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叶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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