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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派员10组督查火患整治情况

来源:搜狐网
2010年09月13日15:01

  重大亡人火灾上升 公安部派员10组督查火患整治

  13日上午,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表示,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国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从现在到年底全国无重大、特大亡人火灾,确保中秋、国庆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全国无大火。为确保专项行动实效,公安部将派出10组督查人员,分赴全国20个省市明察暗访,进行3次督查。

  重大亡人火灾上升需严防

  王沁林表示,进行专项行动的背景是今年1至8月份的全国火灾形势。据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死伤人数和财产损失都有所下降,但重大亡人火灾呈上升势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45起,比去年同期上升25%,这其中就包括8月28日造成11人死亡的沈阳万达广场售楼处火灾。

  “大部分原因都是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同时当事人缺乏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 王沁林说,万达广场火灾发生后他曾赶到现场调查,提取到的录像显示,起火后工作人员未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其他人也贻误了逃生时机,被浓烟熏倒。“录像里能看到一楼火起来了,大部分人还在指指点点,完全没有跑的意思,直到浓烟起来后才知道跑,二楼发现起火后也没有人通知顾客逃离。事后我们发现,11名死者死亡原因都不是被火烧着了,而是吸入了有毒的浓烟。” 王沁林说,一方面,这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一方面也说明大家的逃生意识不够,因此,公安部消防局拟在今年11•9进行珍视生命、如何避险的专项培训演练,教普通人如何逃生。

  重点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重点包括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主要内容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等。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在隐患排查整治中必须做到“七个一律”:一是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二是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对现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四是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五是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六是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七是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10组督察人员各地暗访落实情况

  王沁林说,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部消防局和警务督察局一组织了10支专项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3次督查。

  据介绍,督查组将不会通知当地单位,白天对所在地单位进行明察,晚上则到相关场所进行暗访。“对落实专项行动迟缓的领导,我们会转就责任。对发生大的亡人火灾的,我们也施行责任到场制度,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王沁林说,公安部消防局局长已经在某省督查,他本人也是督察组成员之一,将会到两个省、市督查。(拾年)

  

(责任编辑:康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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