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酒驾将报纪检部门
交警“猎鲨”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者一律拘留15日
近期,中山市酒后驾驶又有上升趋势,为此,从现在起至11月10日,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酒后驾驶“猎鲨”行动,醉驾者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而公务员酒后驾驶的将抄送市纪检部门。
据了解,8月21日至9月9日共20天时间,中山市发生涉及酒后驾驶的死亡交通事故9宗,造成10人死亡,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今年以来总数的28%和30.30%。另外,今年1月至8月,全市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442宗,同比有上升趋势。
针对这一现象,结合正在进行的“迎亚运、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集中整治“猎鲨”行动。
行动期间,除市交警支队组织统一行动外,各交警大队还将根据辖区实际,启用警务协作,区域联勤,协调辖区治安、巡警、刑警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在夜间重点时段、酒楼食肆、酒巴和娱乐场所附近路段,采取设置固定卡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优势警力对酒后驾驶严重的地区开展区域性整治行动。
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其中,酒后驾驶者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驾者”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而公务员酒后驾驶的,除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罚外,一律由支队监察部门将情况抄送市纪检部门(涉及外地市公务员的,抄送当事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纪检部门)。
此外,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说情的,一律追究当事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胡明
通讯员廖喜良刘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