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官员还会“自绝于世”
2010年09月23日 09:46 来源:荆楚网 侯文学
9月21日中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被发现在其本人办公室卫生间自缢身亡。据了解,童兆洪生前已患抑郁症数月。(9月21日浙江在线)这是继去年全国13名官员自杀、今年已有8名官员自杀之后的第9名官员自杀。看来,对官员“自绝于世”的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了。
从这些自杀官员职务构成看,从科级、县处级、厅局级直至省部级,各个级别官员都有,其中科级和县处级自杀官员居多。涉及省部级高官的,有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山西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王通智;从自杀选择的方式有跳楼、开枪、割腕、触电、自缢等等。湖南武冈常务副市长杨宽生的选择最为激烈,采用了刀割、触电、坠楼等办法。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一个过早地结束生命都是令人惋惜的。
官员自杀的原因是复杂的。有因为工作精神压力过大自杀的,又因为夫妻关系失和自杀的,有因为腐败问题案发畏罪自杀的,也有死后留下疑团的。2009年以来非正常死亡的21名官员中,除4名官员意外身亡外,其他17名自杀官员中,可以确定因腐败原因自杀的有4人,夫妻吵架自杀1人,其他13人均因精神压力过大或不明原因自杀。然而,每次官员自杀消息披露后,公众更多的是对事件是否隐藏腐败的好奇与猜测,很少有人注意到,多数官员自杀的重要原因却是心理健康出了问题。一位部长级官员就对媒体坦陈心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半夜来电话。”这句简短的话语,也许正好吻合了时下多数官员的心态。
官员所以会发生心理危机,从主观上分析,与自身心理承受能力有关。因为一些官员往往是从“家门”走进“校门”,出了“校门”又进“机关门”,缺少基层艰苦环境的锻炼,一旦遇到棘手问题往往因难以处理而无法解开心结,甚至采取自杀的极端手段予以逃避。从客观上分析,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对官员的培训,往往侧重在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上,而在思维方式和领导方式科学化上缺乏足够的训练,加上长期忽视心理上的关注和关怀,以致官员的心理压力无法找到缓释渠道,从而影响工作和事业,甚至导致自杀悲剧的发生。
对于官员心理健康问题,已引起中央和地方的重视。2005年6月,中组部发文《要重视和关心干部的心理健康》认为,“总体上干部队伍心理是健康的,但是确有少数干部因心理负担过重而出现焦虑、抑郁等问题,甚至有个别干部心理严重失调,导致精神崩溃。”此文还要求,“把对干部心理素质的考察了解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可以引入一些心理学方法和现代化手段进行必要的测试”。2006年3月,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也提出:“要全面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2010年1月2日,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四川调研时也强调,基层干部承受的工作压力、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都很大,要具体帮助基层干部克服困难,积极疏导基层干部的心理压力。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把心理健康培训、心理测试和考核纳入了执政视野。
官员是社会公共资源的掌管者和支配者,对社会发展负有特殊责任,其自杀不同于普通人。因此,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官员的心理危机干预,这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关乎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问题。只有把官员心理危机干预纳入重要日程,官员自杀的事件才能发生得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