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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偷电线接受法庭调解 悲惨身世打动被盗人

来源:检察日报
2010年09月30日06:53

  常州新北:“检调对接”解开当事人心结

  疑犯“隐情”打动被害人

  李明耀 沈安琪

  本报讯(记者李明耀 通讯员沈安琪)提起小偷,人人喊打!可记者最近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采访时,却从该院检察长韩筱筠那里听说了一起令人意外的检调对接案:被害人不但在赔偿“缺口”很大的情况下表示愿意接受和解,而且结案后还主动向小偷“发名片”,愿意帮忙介绍工作。

  今年6月5日上午11时许,长年在外流浪的栾某来到新北区一在建小区,把电线从住宅墙体抽出,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后经查明,被盗电线价值人民币1468.37元。

  案件被警方移送至新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干警刘丽发现,栾某系初犯、偶犯,且涉嫌犯罪数额未达盗窃罪相关量刑标准,赃物已全部被追缴,依法可不视为犯罪,改作检调对接处理。在分头征求意见时,栾某的姑姑表示愿赔3000元,而被盗工地负责人范某却一百个不愿意。原来,尽管被盗电线价值不足1500元,但重新凿墙安装进户电线的人工费却高达1万多元,赔3000元的确太少。调解还没开始,先碰了颗“硬钉子”。

  8月5日下午2点,刘丽在检调对接工作室正式约双方见面。由于事先对栾某的犯罪动机作过深入调查,刘丽还特别增加了一项“临时议程”:安排范某与栾某的姑姑“拉家常”。

  起初,范某不愿多谈,要求最少赔5000元。这时,栾某的姑姑含泪说出了栾某盗窃的隐情———为了糊口。原来,栾某从小被寄养,亲生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改嫁,他经常受养父母虐待,只得长年流浪在外。姑姑是栾某唯一的依靠,但姑父却丧失了劳动能力……

  听完栾某的身世,范某既震惊又同情。接下来的调解进行得异常顺利,范某当场爽快地接受了3000元的赔偿。临别时,范某担心栾某今后的生活,便主动递上名片说:“小栾,以后要是找不到工作,可以来找我。”

  据悉,目前栾某已有了一份正当工作,正积极用双手挣钱帮姑姑还债。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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