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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阶梯电价能否按季分档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10月10日02:00
  国家发改委关于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意见稿》一经发布,立刻引起市民极大关注。记者昨日在各大门户网站发现,网民们关于《意见稿》的评论也非常多。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及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以下简称相关人士),就方案出台的背景、我市将如何执行等问题进行了了解。

  按照目前的方案,各档电价水平是如何安排的?

  相关人士:鉴于第二、三档目标电价与目前实际电价水平差距较大,短期内难以到位,建议起步阶段致力于先建立机制,适当控制电价水平,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并在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起步阶段提价10%左右,今后随其他行业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并略高于平均提价标准;第三档电价起步阶段每度电提高0.20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

  我市夏季高温天气多,能否按季分档执行?

  相关人士:《意见稿》明确指出,居民用电存在特殊情况的地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处理。考虑到各地居民用电情况差异较大,部分地区历史上对居民用电规定了一些特殊电价政策,对部分居民用户实行了电价优惠。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对这些特殊情况,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本次征求意见情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印发指导各地。重庆的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市政府按照指导意见确定,待国家发改委最终方案敲定后,重庆将与其同步执行。

  我市预付费磁卡电能表如何执行阶梯电价?

  相关人士:目前我国电表主要有普通机械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远程自动智能电表等种类。其中,使用普通机械表的家庭用户占绝大多数;使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的家庭用户比重很小,不足4%。北京等地已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初步想法是,以年为周期,在第一档电量限额内所购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超过第一档电量且在第二档电量限额内的,执行第二档电价,依此类推。按第二、三档电价所购电量,年内若未用完可跨年结转。

  我市预付费磁卡电能表尚未普及,近90%的居民用电采取用后付费。

  电量分档为何以覆盖率为依据?怎么计算?

  相关人士: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关键是各档电量的确定,其中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关键。研究发现,电量分档有三种可选方法:一是以统计部门统计的户均用电量为基础确定;二是参照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量确定;三是按照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即按照满足一定比例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各档电量上限。

  统计部门统计的户均用电量是各地城乡居民家庭的平均用电量,数额较低;按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量,在家用电器范围、使用时间等方面很难取得统一意见。比较而言,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电量标准,能够解决各地用电量差距较大的矛盾,保证相对公平。

  据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110千瓦时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140千瓦时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210千瓦时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270千瓦时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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