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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教师考核不合格或被解聘

来源:南方网
2010年10月25日09:25
  在近日举行的深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聘任仪式上,349名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从深圳大学校长章必功手中接过聘任书,标志着酝酿多年的深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实行全员聘任制,逐步去除官本位,并探索教师退出机制。

  聘任合约分为长期、固定期与短期3种

  根据深圳大学人事改革方案,教师聘任制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以岗定薪,合约管理。教师聘任合约分为长期、固定期与短期3种。其中长期合约的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法定退休之日止。固定期聘任一般为3年,短期聘任一般在1个月以上,1年以下。方案还提出,教师岗位中的10%属于流动岗位,用于聘请客座教师。教师将采用岗位工资制,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方案打破了教师原有的“铁饭碗”,方案提出,对于固定期聘任的教师,见习讲师一个聘约期满未能晋升者,不再续聘。聘任教师在讲师岗位上受聘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6年期满未能晋升副教授(含高级讲师)以上岗位或取得长聘资格者,不再续聘。

  力推教师年度检查制

  根据方案,对于教师的考核将采用学年度工作报告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年度检查制),包括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测评结果、教学事故情况等内容。其中,固定期教师实行年度检查制和聘期考核制度,长聘教师实行年度检查制和三年定期考核制度。

  方案提出,教师实行弹性工作量制度,基本工作量每周10—12学时,但要求所有教师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教学工作。除完成课堂教学外,还包括指导本科毕业论文、实践教学、指导学生创新活动等。聘任期间,受聘教师如果出现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形,应定为年度检查不合格。

  深大的人事改革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力求改革的平稳过渡。方案中探索教师退出机制,长聘教师检查、考核不合格仅给予一次的一年整改期,整改期满不合格予以低聘,如拒绝岗位调整者予以解聘。方案实施前已聘的固定期教师,年度检查或聘任考核不合格,予以低聘,如拒绝岗位调整者予以解聘。方案实施后聘任的固定期教师,年度检查不合格则予以解聘。此外,除方案实施时人事关系已由学校管理的教职工,方案实施后教职工的人事关系将由社会机构管理。

  签约教职员工达99.83%

  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江潭瑜在聘任仪式上介绍说,深圳大学目前共有教职员工2415人,除校领导和师范学院正职领导11人外,全校应签订聘约2404人。其中,已申请聘任并签约教师1388人,占57.74%;已签约技术人员477人,占19.84%;已签约管理人员539人,占22.42%。已签约人数再加上签约补聘的人数,合计2400人,占应签约人数的99.83%。未提出聘任申请的仅有4人。

  据了解,深大现有人员首次签约采取全员受聘的办法,新聘人员将实行多渠道、多途径的招聘,可通过高端或高职称人才进校,可走特聘通道,也可走长聘通道,还可以直接进入管理通道;一般人员可走人事代理通道进来,走岗位晋升通道留下。江潭瑜透露,现有人员和新聘人员之间,只是进校形式的不同,辞退程序的快慢,而在岗待遇完全一样,同岗同酬。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责任编辑:梁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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