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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李刚事件需严肃处理,更要严肃反思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10月26日23:56

  若夷

  26日,河北省省长陈全国表示,对于河北大学院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目前省委已经成立工作组处理此事。陈全国强调,该事件对河北省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绝不会因为肇事者李启铭的父亲李刚的职位而对司法裁决的结果有所影响,对于李刚被曝有五套豪宅一事需经纪委部门经过审查后作出处理。

  这样一个最新进展,当然值得欢迎。一方面,以“省委工作组”的权威和高规格,该事件许多仍不明晰的事实真相,将会更容易得到澄清,如,李启铭事发时是否存在飙车,河北大学是否要求学生“封口”,再如,“李刚五套房”、“校长著作抄袭”是否属实,等等。另一方面,在澄清这些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由“省委工作组”出面主持的“严肃处理”之“严肃性”,必然也更有保障。

  但是,真相大白、严肃处理,是否就是我们对于此事的全部期待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回顾全过程不难发现,整个事件所以会因为一句“我爸是李刚”被点燃并持续发酵,进而成为一起引爆舆论情绪的公共事件,“醉酒交通肇事案”本身,乃至后续的“封口令”、“5套房产”等情节,其实都不是根本原因,而根本原因在于,所有这一切背后,尤其是隐喻在“我爸是李刚”背后的,时下社会秩序生态某种深层次的紊乱和失范。

  比如,权力秩序的失范,以及由此派生的“权力通吃”、既得利益不断固化延伸;干群关系的失范———一些地方的群众对于当地的干部官员,已失去了起码的亲近感和信任感,彼此隔膜甚深,乃至滋生出浓厚的对立情绪和积怨心理。

  就此而言,“李刚事件”其实堪称是一次群体性事件,并且是近年来多次出现的“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事件,只不过,这次的“群体”并没有直接出现在事发第一现场,而是在虚拟空间以网络舆论的形式呈现。但是,由此带来的舆论效应或者说“恶劣影响”,显然并不是虚拟的,而是真实存在于人心之中。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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