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宛
报道/摄
本报白山讯
一个身价千万的富翁,“失足”栽进一个合作开发项目中,最终导致破产。如今,已倾家荡产的他只能是一边沿街乞讨,一边叫卖他人“抵债”的房屋产权证,以此来寻找肯帮他打官司的“高人”。
千万富翁>>
当街叫卖房产证
11月7日上午,天灰蒙蒙的,平日里很热闹的白山市政府广场也因阴沉的天气而变得很是萧条,偶尔走过几个人也都是加快了脚步。一个中年男子手持一张巨大的红纸不断地在原地“打转转”,纸上的“征集广告”4个大字很是醒目。
“有人当街叫卖房屋产权证,这是不是违法啊!”记者接到群众报料后,迅速赶过去一探究竟。该男子的“征集广告”中写道:我姓沈,原吉林省临江市玮业特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五年前,我与吉林蛟河龙信公司签订沙棘种植栽培协议,因对方无力偿还,故愿拿12处房产抵债,但因诸多原因,临江市法院一直未将这些房产执行给我,导致目前我已倾家荡产,身无分文,负债累累。由于无力再继续打官司了,所以我自愿将这12处房产的产权证进行出让处理。如果哪位高人有能力和经济实力,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我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的,我也感觉很不好意思!”“广告男”对记者说,他叫沈玮,今年52岁,1979年东北林业大学林学本科毕业,高级营林工程师,曾任临江市林业局营林处处长。2004年辞去林业局的工作,只身“下海”闯荡,并注册了50万元资金,成立了我省唯一一家从事生态开发的专业公司——吉林省临江市玮业特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我最开始是在临江苇沙河搞绿化苗和红松嫁接苗的培育,先从100多亩干起,逐渐扩大到1000多亩,后来发展壮大,在白山地区多个县、(市)区都有了自己的培育基地,加起来超万亩。”沈玮说,他以培育科技含量高的特种经济林见长,其技术在全国都是响当当的。
“我培育的绿化苗市场价是一棵少则20元,多则300元,红松嫁接苗也能卖到7元到18元不等的价格,五味子苗也在3毛至5毛之间!”由于一年销售额可达400多万元,所以沈玮用短短两年的光景就完成了生意人原始资本积累的整个过程,晋身固定资产达千万的富翁行列。
那么,沈玮的身份是否如他自己说所的那样,他到底曾经是不是一个千万富翁呢?经过记者多方核实,他说的是真的。
12本房产证>>
抵债320万欠款
2005年,是沈玮事业最为辉煌、鼎盛时期。当年4月的一天,时任吉林龙信沙棘系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李家荣主动找到沈玮,提出两公司合作事宜。很快,二人便达成共识,签署了一份《沙棘果树种植栽培协议》,由沈玮为李家荣栽培沙棘果树,并提供地块和管理果树和育苗。李家荣则提供树种和栽培费用。此后,李向沈提供了种子,沈则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了种植。
“我方当年播种了40亩,总育苗量800多万株,但因李家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抓,我无法再与他取得联系,而不得不将种植的沙棘树苗毁掉。”沈玮称,首次合作,自己便损失了30余万元。2006年8月,李家荣取保候审出来了。他再次找到沈玮要求继续合作,并承诺因他给沈玮造成的30多万元损失,他会加倍赔偿。
2007年4月1日,李家荣和沈玮再次签订《沙棘果树种植栽培协议》。由于李提供的第一批种子有问题,沈又损失了20余万元。很快,李又为沈提供了第二批种子。
同年8月15日,李家荣来到沈玮处检查验收苗木培育和抚育清林情况。次日,李给沈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育苗费50万元,抚育清林费30万元,总计80万元最迟于2007年末付清。“我于2007年10月份开始催要欠款,李家荣开始时总是说明天给、后天给的,到后来根本也没给啊。”
鉴于李家荣无法偿还欠款的事实,同年12月5日,李家荣与沈玮签署了一份《资产转移协议书》。双方经协商共达成6项协议。针对协议书中的内容,12月25日,李家荣又书写了一份《资产移交声明》。内容为:李家荣与沈玮从2005年至2007年合伙以来因拖欠沈玮各项费用累计320万元,至今无力偿还,按合同第五条违约规定,今将公司全部资产(厂区、厂房及公司现有一切资产)赔偿给沈玮,用作对沈玮损失的一点补偿,因此造成的一切遗留问题(包括李家荣所欠的其他债务等)均由李家荣自己承担。该声明不仅有李家荣的签名,还摁了手印。此后,李家荣将涉及该公司的12本房屋产权证全部交给了沈玮。
三次胜诉>>
却拿不回一分钱
“我拿着这些产权证根本就没有用,它也转化不了钱。”因欠外债过多,且已走投无路,沈玮无奈之下于2008年6月将李家荣所在的吉林龙信沙棘系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龙信公司赔偿各项损失320万元及利息并多次催要欠款的各项费用5万元。
对此,临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沙棘果树种植栽培协议及沙棘果的果、叶回收协议;被告吉林龙信沙棘系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将该公司办公室等12处房产交付给原告,房产过户费用由被告承担。
吉林龙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月10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此后,吉林龙信公司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年8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
2010年3月9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发回临江市人民法院重审。
2010年9月21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作出重审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沙棘果树种植栽培协议;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将12处房产交付原告,房产过户费用由被告负担。
10月11日,吉林龙信公司再次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上诉。目前还未判决。
“短短2年多,我们在法庭上对峙了4个回合,其中3个回合我都胜了,但就是要不来一分钱。”沈玮对记者说,正是因为吉林龙信公司的违约、欺骗以及赖账的行为,才将他好端端的一个公司给拖垮的。“保守估计我的损失能有上千万,这其中包括70多名员工8个月的工资、山场承包费、山场割灌清理、材料、油料、水电、农药化肥等费用。此外我还要承担所欠费用的利息,同时造成我公司无法经营而停业,两年多来山场基地无法管理经营,导致多种经济林木因无钱培育已成片死亡。”
沈玮说,为还债,他已把包括4辆车、8栋楼房等资产全部卖掉了,妻儿也离他而去。目前吃饭都成了问题。而为了最终能讨个说法,他只能是一边沿街乞讨,一边寻找可以出手救他的“高人”。
律师称终审判决前出卖产权证涉嫌违法
记者就沈玮当街叫卖他人“抵债”的房屋产权证一事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在法院没有最终判决之前,沈玮就要出卖这12本产权证,其行为涉嫌违法,但不构成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