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 财政部决定自11月11日起发行2010年第三十六期记账式附息国债,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2.1亿元,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1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公告,本期国债期限为1年,自11月11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15日发行结束,11月17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1年11月11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在11月11日至11月15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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