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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原政协主席“被”未审先判

2010年11月15日10:33

  来源: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温州市纪委负责人曾称,该市纪委从未向外界披露诸松华违纪案的详细情况,也从未披露诸松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有关媒体报道的所谓诸松华有20多名情妇,纯属以讹传讹,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案件悬疑未 决媒体先入定罪

  温州龙湾原政协主席“被”未审先判

  □本报记者 刘佑清 发自浙江温州

  诸松华全盘否认了自己曾经的“有罪供述”。

  “全部都是假的,或者是编造的谎言。”这个在龙湾工作了36年的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原政协主席在法庭上愤怒地说。

  2010年11月2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诉诸松华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在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检察院指控诸松华在担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滥用职权,擅自违反拆迁政策及有关规定,帮助朋友潘某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给国家造成93.5万元的损失。

  同时,检察院还指控诸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5万元。

  然而,“证据确凿”的指控背后却是诸松华的当庭翻供,并称相关办案人员多次对他进行了长时间的拳打脚踢、冬天冲冷水等刑讯逼供。

  诸松华于2009年11月被温州市纪委“双规”。2010年2月10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诸松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立案侦查。无论是在“双规”期间,还是在立案侦查期间,诸松华的口供几乎一致,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过程中,其辩护律师亦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提出质疑,认为诸松华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以及受贿罪证据不足。

  随着诸松华的当庭翻供,案情变得复杂。诸松华究竟是清白还是有罪亦无定论。

  但是,在法院还没有审判结果的情况下,温州当地媒体就已经作出了“有罪审判”。诸松华家属认为,这是幕后有人操控的结果,还未审判,就让诸松华的名声大臭,是给“他们”增加打赢官司的筹码。“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有预谋的陷害。”

  疑当地媒体“泼脏水”

  诸怡君没有想到,当地媒体竟会如此往自己父亲身上“泼脏水”。

  27岁的诸怡君已经瘦得不成样子。她承认,自己还没有从母亲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如今又必须面临父亲“被冤枉”的情况,有些承受不住。

  整夜整夜地失眠,即使睡着了都会做噩梦。在父亲被抓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诸怡君都不敢住在自己家里。

  “害怕回忆”的她向《读者报·影响力周刊》讲述了关于父亲的一点一滴。“父亲给我取的名字里面有个‘君’字,就是希望我做人也能像君子一样。在我眼中,父亲更像一个读书人,不像当官的。”诸怡君说,“他不大合群,但很正直、谦让。”

  让诸怡君最为气愤的是,案子还没有开审,“当地媒体就仅听一面之辞,认为我爸爸有罪。”

  2010年10月,诸松华案一审开庭的前一个月,某报就已作出相关报道,被温州当地媒体争相转载。

  这篇报道称,一开始,诸松华意识到这是“政策高压线”,绝对不能碰。但经不起潘某的再三请求,加上诸松华觉得两人关系一直不错,碍于朋友情面,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他将手中的公权毫不客气地介入到好友的私情中,踩了“政策高压线”。

  该报道还称,诸松华自称很有商业眼光,尤其对投资房产情有独钟。早在10年前,他就经常去温州、杭州、上海等地看楼盘,每次看中后就拉着做生意的朋友一起投资,获利不菲。他担任龙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后,仍不忘炒房,他的那些在龙湾办企业的朋友,为了得到他的帮助,开始为他炒房“埋单”了。

  而在此前,2010年3月,浙江某报报道称,“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原温州市龙湾区政协主席诸松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浙江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对于诸松华的落马,有关部门不愿意透露更多情况。而根据记者的调查,诸松华的落马,源自收受17万元贿赂,跟温州的‘金沙窝案’有关。”

  “这是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他们应该实事求是,有结论的时候再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许兰亭在接受《读者报·影响力周刊》采访时表示,“这种没有开庭审理就带有严重倾向性的报道,属于‘媒体审判’。”

  这样的“媒体审判”不仅发生在庭审前,庭审后亦表现突出。

  庭审当天,某网站上就有了关于诸松华庭审的报道。记者注意到,该报道发表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16时12分,随即在网上被广为转载。然而,《读者报·影响力周刊》记者全程参加了诸松华案的审理,从当天早晨8:30开庭,直到下午17:30左右庭审才结束。

  该网报道称,“经过半天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日宣判。”但记者发现,即使到下午17:30左右,庭审结束前,法官也只是宣布:此案争议较多,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并没有提及是否还要继续开庭,或是择日宣判。

  11月3日,温州当地一些媒体在重要位置刊登了审判诸松华的相关报道,尽管作者不同,但报道内容却是惊人的一致。

  以讹传讹话“情妇”

  当地的一些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诸松华身上的故事—妻子几十年患病在家,他几乎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每天下班后准时回家,照顾妻子。

  遇到朋友家里有喜事,他总是带着妻子一起参加,给她夹菜吃。

  在妻子被查出肺癌晚期后,每每聊到这个话题,诸松华总是抹眼泪,直说“这个世道太不公平”。

  在妻子去世前的几个月里,他都是请假去上海的医院照顾。

  零碎的记忆片段拼成了诸松华与妻子的爱情故事。“但当地媒体似乎总是喜欢和爸爸作对,他们居然造谣说我爸爸养了20多个情妇!”诸怡君觉得这样的说法实在荒谬可笑。

  诸松华出生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御史桥村,上世纪80年代初从部队退伍后在农村学校担任老师,后考入乐清师范学校、原杭州大学干部班深造,并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律师资格。1987年,29岁的诸松华担任龙湾区刚创办的温州市第十五中学校长,曾获“温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而后逐步走上仕途。历任龙湾区教育局副局长、局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兼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以及龙湾区政协主席等职。

  2010年3月3日,浙江某报刊登消息称:“在温州官场,更是传言诸松华有20多名情妇。”瞬间引发大量媒体对诸松华进行“狂轰滥炸”。

  中国政法大学“公信力”课题组特邀专家、评论员薛培评论称,此时,还沉浸在丧妻之痛中的诸松华可以说已经被进行了一番媒体审判、未审先判,被钉在了“男女关系”的道德耻辱柱上。

  “至于诸松华到底会否被判决为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需要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但是,在法院判决前,在检察院起诉书公开前,到底是谁要抢先往诸松华身上泼受贿和有20多名情妇的脏水呢?”

  而据《法制日报》报道,温州市纪委负责人曾称,该市纪委从未向外界披露诸松华违纪案的详细情况,也从未披露诸松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有关媒体报道的所谓诸松华有20多名情妇,纯属以讹传讹,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法辩“罪”与“非罪”

  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诸松华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的背景亦逐渐明朗。

  检察院指控诸松华受贿62.5万元,其中30万元是潘崇弟所送,剩下的32.5万元分别是季小麒、杨选建、袁国雄等人所送。

  潘崇弟即是此前当地媒体报道中多次提到的“潘某”,是诸松华的少年朋友,曾为一家公司的老总。

  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至9月,在诸松华妻子生病住院期间,潘崇弟分六次送给诸松华现金共计30万元,诸予以收受。2009年5月,诸松华将30万元退还给潘崇弟。2009年9月,潘崇弟再次将30万元送给诸松华,诸予以收受。

  事实上,两人经济往来的实际情况远比检察院指控的“收—还—再收”的反复过程更复杂。

  庭审透露,诸松华早在2006年就已经借给潘崇弟30万元,2008年又追加借款,总数达到50万元。这一事实,双方都予以认可。

  针对诸松华收受潘崇弟30万元一例,其辩护律师在接受《读者报·影响力周刊》采访时称,诸松华为其妻子治病总共花了90多万元,潘崇弟当时给诸松华30万元,“是借给诸松华用于给妻子治病的。”

  该辩护律师说,诸松华和潘崇弟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和朋友,碍于情面,加上其妻治病需要大量现金,诸松华没有当场拒绝潘崇弟,而是把这几笔钱作为向潘崇弟的借款,承诺事后予以归还。

  辩护律师强调,2009年5月,诸松华通过中间人转给了潘崇弟30万元。诸松华还钱的行为也证明了他是向潘崇弟借款30万元给妻子治病,而没有将该款项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2009年9月,潘崇弟趁诸松华装修房子之机,将之前诸松华还给他的30万元又送还给了诸松华。诸松华在收到这笔30万元现金时,对潘崇弟说:“等春节结账时,再一块算账。”其意思是,诸松华在潘崇弟的公司投资了50万元,连同利息肯定超过了潘崇弟还给诸松华的30万元。即使不算利息,潘崇弟也还欠诸松华20万元。

  “诸松华与潘崇弟之间是少年朋友关系,潘崇弟给诸松华拿来30万元救急用,诸松华也因对方欠其50万元,有权利将该款作为借款或者提前归还的款项收下使用,这是符合情理的。”在详细阐述相关案情之后,辩护律师称,虽然潘崇弟称要送给诸松华30万元,但是,诸松华一直都是以潘崇弟还借款的意思予以接受,是正常的借贷关系,不应构成受贿。

  此外,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辩护称,检察院指控的诸松华另外32.5万元的受贿证据不足,大量证据存在虚假陈述的嫌疑,甚至供证双方所陈述的一些不符合事实和情理的细节都完全一致,根本不能用于相互印证,指控受贿不能成立。

  在滥用职权方面,辩护律师认为诸松华并没有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失且相关证据矛盾重重,因而并不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30亿元工程亦“透明”

  在亲弟弟诸松国的眼里,诸松华是一个“不近情理”的人。他曾想带一个搞工程的朋友去哥哥家“拜访”,但被诸松华阴着脸大骂一通,“与我有关的工程,不要带任何人来。”

  “不拿别人一根烟,不喝别人一口酒。”诸松国说,这几乎是我们每次见面哥哥必说的一句话,“谁到他家都不让进家门,有时候连我都不让进,他怕我带人去。”

  这一说法得到女儿诸怡君的认同。

  “有人来送礼,如果爸爸在家,他甚至会把人家推出家门。爸爸不在家的时候,妈妈总是吩咐我把礼品放到门外,关上门,任谁敲也不开。”诸怡君说,“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家不近人情,很尴尬,搞得双方都下不了台。”

  这样不近情面的例子还有很多。李勇江(化名)曾是诸松华在龙湾区政协的下属,2008年国庆期间,诸松华妻子因肺癌晚期去世,李勇江一直帮忙张罗葬礼。

  “光花圈就送了1000多个。”李勇江说,“但他只收花圈,送钱的一律让我们挡回去。我们几个张罗葬礼的是最先送钱的,但他都没收,全部给我们退回来了。”

  李勇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温州,送礼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关系好的送2000以上。1000多个花圈,如果收钱的话,能收上百万。

  谈及诸松华的为人,李勇江透露了一个细节。就在他到政协的第二年,诸松华要出国,他曾将儿子的500欧元给诸松华用。但诸松华回来之后立即把500欧元还给了他,“还用原来的那个信封装着,并且还给我带来一件从欧洲买回来的T恤。”

  由诸松华负责的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该工程涉及资金30多个亿,纪委没查出诸松华任何问题。指挥部的福利、待遇、补贴什么的,诸松华都没要。

  “这是有原因的,关键在于公开透明。”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无论工程大小,都是统一招投标。虽然相关政策规定,小于50万元的小额工程可以自行发包,但诸指挥的办法是把这些小额工程全集中起来,形成一个大额工程之后,再进行统一招投标,排除了暗箱操作的可能。”

  被给予的“沉重包袱”

  “这么好的人都出事了,我们还有什么盼头?”浙江温州当地一位知名企业家接受《读者报·影响力周刊》采访时表示,“伴随着诸松华被‘双规’,包括后来的媒体报道,让我们的价值观没了方向。现在做事没什么激情,甚至不知道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

  庭审当日,该企业家全程旁听。“看到他那消瘦的样子,我眼泪都快出来了。不瞒你说,我有很多工作都推掉了,专程跑来听庭审。”他告诉记者,当地很多企业家都来了。

  “我们到庭是对他的一种尊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该企业家说,在认识之前,诸松华的口碑一直很好。接触之后,他才发现,诸松华很有学问、很敬业、很正直。在任期间,诸松华不仅解决了龙湾区的饮水问题,还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污水处理厂。

  “我所了解的龙湾企业家,都认为他没有问题,不可能受贿。我经常听到送礼的人被诸松华拒之门外后的抱怨。”据他回忆,龙湾的企业家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也会经常讨论,官员里面最不近人情、最清高的就是诸松华。

  “正是这样的清高,才值得尊敬。”他说,“这件事对社会的影响很大,我们企业家们相信法律能给社会一个公正的答复。”

  上述指挥部的工作人员认为,诸松华属于扑上去干事的人。“他敢于承担责任,但却被抓了,我们心中也很迷茫,到底是要少做事还是扑上去干。”

  一直参与本案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宇辰告诉记者,现实中常有埋头做事、人格清高却不善于结党营私的人被处理的事例,这是值得社会深思的。

  而至今,诸松华还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被“双规”后几个月,父亲就离开了人世。

  “不敢跟我哥提这个事情,他是个很孝顺的人。”诸松国说,“如果他知道了,会非常内疚和自责,而且他本来就有高血压。”

  诸怡君说,父亲的生活很简单,每天早上6点起床,然后晨练、买菜、上班。下班后,就喝茶、看书。周末,他通常会去爬山或者打打太极拳。“这样简单的一个人,怎么能够背负起媒体给予的‘沉重包袱’呢?”■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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