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发改委:两石油巨头下属企业违规销售柴油被罚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0年11月24日14:38

  发改委2天连发3通知部署稳定物价

  通报中石油、中石化违规销售柴油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23日介绍,发改委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配合有关机构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稳定煤炭价格、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这是发改委连续两天发布的第三个强调稳定物价的通知。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通报,6家地方炼油企业、两大石油巨头下属的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发改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

  紧急通知要求严查恶意囤积哄抬价格

  发改委已发出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抓紧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的机制,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监管机制;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两大石油巨头下属公司高价卖柴油被罚款

  国家发改委23日通报,6家地方炼油企业、两大石油巨头下属的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发改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

  被查处的企业包括:中国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陕西省地方石油企业、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物价部门经检查发现,中国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以每吨7240元至765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元至195元,共计销售500吨,多收价款2.3万元;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以每吨6950元至754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300元,共计销售185吨,多收价款5.7万元。中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接受媒体采访表示,针对两家相关企业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的行为,中石化高度重视迅速自查,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为积极应对国内柴油供应紧张的情况,中石化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增产增供柴油,保障国内市场供应。

  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近一段时间部分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少数不法经营者趁机恶意囤积,炒作、哄抬价格,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对这些价格违法行为,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管,任其发展。发改委要求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要依法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改委表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