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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出10项意见 破解学前教育“入园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1月24日15:57
  当前,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中国政府网今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提出十项意见,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意见指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

  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

  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省(区、市)政府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2011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意见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中国今年公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在10年内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然而呼声日高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正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为此,中国高层年内多次调研并发声。

  在今年7月举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公办民办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国务委员刘延东当月在贵州、浙江、北京考察幼儿园时亦强调,要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首先解决好“入园难”问题。

  11月2日,温家宝到北京两所幼儿园就发展学前教育问题进行调研,并与教师和家长们座谈。就在温家宝调研后的第二天,国务院常务会议立即出台发展学前教育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强化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五个方面。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详情]

  国务院: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详情]

  中国2011年将出台管理办法严查幼儿园乱收费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详情]

  国务院: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意见指出,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详情]

  国务院: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严防事故发生

  意见要求各地政府部门要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详情]

  国务院: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幼儿园

  意见特别强调,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详情] (来源:中广网综合)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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