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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五成意见要求车船税减负 终稿有望采纳民意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12月15日03:56

  商报讯 (记者 李子君 丁开艳)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结果显示,超半数人要求降低税负。法律人士认为,最终的车船税法降低税负的可能性很大。按照现行车船税条例,载客人数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的税额幅度为360-660元。

  本次征求意见,共收到近10万条意见,其中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53137条,占54.62%,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8379条,占8.61%。7695条意见提出应明确车船税的立法目的,草案有借节能减排之名搭立法便车提税、加重车主负担之嫌;7066条意见要求降低或者持平2.0升以下乘用车的税负;6850条意见要求用燃油税代替车船税;4814条意见要求按车船的价值计税;1598条意见要求将车船的排气量和价值综合计税;202条意见要求直接听取车主的意见。

  乘用车目前已是税、费征收最多的商品,据统计显示,各种税费占了购车总费用的40%。一辆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缴纳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数一数二: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还有燃油税等,另加上过路费、过桥费、强制保险费、年检费、高额停车费等。有些地方还未取消养路费,有些地方还征收道路建设费、环保费等。车船税即将大幅上调,一些城市拟开征的拥堵费也箭在弦上,进一步加重了车主的负担。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对此表示,车船税草案实施后,将对1.6升至2.0升的车主影响较大。“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车主大多数为1.6升至2.0升用户,车船税的增加,主要会增加该类车主的税负。”不过,杨志勇同时指出,车船税如果体现财产税性质,将体现鼓励使用低能耗、低排放小排量汽车的政策,征管方面也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车船税变化,让一些车主感觉加重负担,但是否真正增加车主负担,或是否出现重复征税,还需要看车船税税率和税负总体水平。”

  “公众的意见不会决定立法的结果,但是立法的大方向一定会朝着公众的意愿制定。”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闯认为,立法征求公众意见是民主社会法制健全的标志之一,任何法律条款的建立都应是符合民意的。“因为超半数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要求降低税负,所以最终确定的车船税法降低税负的可能性很大。”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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