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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警提醒非法中介“有偿销分”骗局(图)

来源:黑龙江晨报
2010年12月17日09:17
  本报讯(记者 李宴群 文/摄) “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办理电子交警处理业务,可以只交罚款,驾照不予扣分”对于这一规定,很多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并不知情,甚至还有很多车主托人找中介,就是为了交上罚款后,保住自己驾照内的分数。

  12月16日,记者来到哈市南岗区交通警察支队南岗大队处罚点,在大厅的门玻璃上记者看到了交警部门的一则有关电子眼处罚不扣分的“温馨提示”,在现场,很多来接受处罚的司机对只罚款不扣分的处罚感到惊喜,李先生告诉记者,原本还很担心自己驾照的分数被扣光,并在网上找了两家中介,准备花点钱让中介帮忙“销分”呢,没想到接受完处罚后发现现在根本就不扣分了。李先生庆幸地说:“因为和中介价格没谈拢才没达成协议,差点没上中介的当。”

  据记者了解,和李先生存在一样心理的车主还有很多。在处罚大厅,车主陈先生不好意思地对记者说,他还从朋友那里要了一个办理“销分”业务的中介的电话,存在了自己的手机里,以备“不时只需”,真不知道现在规定有所变化。

  随后,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处相关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对到交警部门办理车辆电子曝光处罚业务中,无法认定车辆违法时确切驾驶人的情况,交警部门只做罚款处罚,不做记分处罚。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规定初始目的就是为了打击一些非法中介和个人从中牟利。因为,在处罚大厅门前经常有一些中介和个人招揽生意,如果有人来办事,他们就上前搭讪办理“销分”业务,有些车主因违章多,或驾照已被扣了将近12分,就会找人“代办”销分。这些中介办理销分时,通常按照“销1分,80到120元”的形式收费。他们接活后会用别人的驾驶证替车主“销分”,所以一些非法中介其实就是没本的买卖。“电子眼处罚不扣分”的规定调整后,交警部门在每个处罚大厅都贴出了“温馨提示”,希望来接受处罚的车主能尽快了解到新的规定,以免再上非法中介的当。

  交警部门还提醒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办理车辆电子曝光业务时,应本人持相应证件到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处违法处罚大厅或者各辖区交警大队违章科窗口办理,不可轻信一些非法中介以及不法人员以“销分”“代罚”等各种理由的有偿代办业务,谨防上当受骗。如果图一时省事,将自己的驾照交给了一些不法人员代办,自己驾照的12分很有可能被他们盗刷。

  ·南岗交警大队处罚点的“温馨提示”·

  作者:李宴群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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