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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熨斗烫学生”老师被拘留10日 罚款500元(图)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12月19日02:46
视频:江苏一私幼教师用熨斗烫伤学生脸部

本报17日A4版曾报道 点击查看当日报道
本报17日A4版曾报道 点击查看当日报道


    本报讯 14日,兴化板桥幼儿园一名幼儿老师,用电熨斗惩罚上课讲话的学生,先后有7名幼儿脸部被熨斗烫伤,事后兴化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肇事易老师所用的电熨斗是一只用来熨烫鞋垫的小熨斗,触碰幼儿脸部时该老师误以为熨斗的底板不再发热(本报17日A4版曾专门进行报道)。新闻见报后,全国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引起众多读者关注。昨天下午4点,兴化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易某并罚款500元,两名伤势相对较重的幼儿已被送往上海治疗。

  发布会上,该市公安局负责人通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并当场宣布了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昨天,7名幼儿中已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往上海治疗,其余患儿伤情恢复良好。昨天上午,该市教育局还召开了城区民办幼教场所业主的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强化管理,杜绝发生此类事件。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

  小崔是当天被易某烫伤最严重的孩子之一。昨天晚上,其父崔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7日上午,他带着小崔和另一名烫伤严重的孩子小亮及其家长,在板桥幼儿园陆园长的带领下,乘车来到上海瑞金医院接受治疗。下午到达上海后,陆园长给他们两名家长各留下3000元治疗费后即离开了上海。昨天上午医生仔细诊断后,称两名孩子需“分期治疗”,一周后复检。至于两人脸上会不会留下疤痕,专家目前还不能确定。带着医生开的药,他们和孩子昨天下午即赶回兴化。板桥幼儿园两名园长还专门赶来,详细询问了孩子在上海医院治疗的情况,并表示还将请心理老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矫正。

  (何小全 王国柱)

  伤情未定,为何匆匆处罚?

  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7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这起事件中,7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是难以化解的。

  据了解,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能有点“操之过急”了。此前,山东曾发生过一起老师打学生事件,先是鉴定轻微伤,警方匆匆做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而第二次鉴定为轻伤,则上升到刑事案件,当事人随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不知兴化这起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果会不会有什么改变?

  媒体评论:熨斗烫伤孩子,政府认定“误烫”太荒谬

(责任编辑:kaime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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