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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至上的学校当然会把学生当“叛徒”

来源:红网
2010年12月29日04:41
  12月27日早上8:30时许,安顺市第五中学小十字校区,20多位于26日参加过同城实验中学竞赛的学生被学校无情地关在了大门外。校方认为实验中学是在抢生源,称停课是因为孩子们缺乏集体荣誉感,是否让他们复课还待决定。(12月28日《黔中早报》)

  学校动不动就让人停课的消息我们实在听得太多。仅在今年,因为老师擅自给学生停课,就酿起了2起反响强烈的悲剧。4月,洛阳孟津白鹤镇西霞院中学初二女学生雷某,因为打架,被“全班学生投票”决定停课一周;10月,山东临沂市第六中学13岁的七年级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下农药自杀。而这次,则轮到了安顺五中这20几个参加竞赛的孩子。

  学校没有任何权利去停掉学生的课特别是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这早已是法治社会下一种法律常识。这不仅违背了宪法精神对公民权利的认定,也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规定。严格说来,任何给未成年人停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按理说,应该被“停”的不应是学生,反而是学校或者老师。

  但是现实语境之下,学校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有何不妥。现行的以高考为中心的考试制度,使得学校的名誉、效益直接与升学率相挂钩的。学校并不把学生看做是未来的公民、国家社会的希望,而是一种提高升学率的资本或者筹码。所以这种情况下,一旦碰触升学率的高压线,学校马上就如临大敌、一级戒备。

  学校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担心这些优秀的苗子被别的学校抢去,所以视学生的行为为“叛徒”,损害了集体荣誉。这看似合理的解释,却是名副其实对集体荣誉的亵渎。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荣誉,是建立在尊重学生个人自由、选择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尊重个人的选择,才能完成集体荣誉。任何忽视个人权利,要求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成全集体成就的行为,是一种对人性的极端不尊重与压抑,也是一种权力暴力对个体精神的伤害。

  那么,具体到安顺五中这个事件中,集体荣誉指的又是什么呢?说到底,就是升学率。这种把升学率当成学校荣誉的做法,忽视了学生个人的需求、兴趣、欲望、发展,怎能不让人怀疑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仿佛只有让学生对本校死心塌地,不报考外校的高中,这才是具有集体荣誉感,试问学校,这是在培养具有独立意识、自由思想的公民,还是在培养宣布对权威效忠的奴才?

  这种从一己私利出发乱扣帽子的权力大棒,是否想过对学生身心造成的伤害呢?让孩子们停课不仅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进度,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心理的巨大伤害。这些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涉世未深、天真烂漫,把老师当做精神偶像,视老师的话为圣旨。现在,学校老师却借助自己的权威与影响,向学生们发布这种伤害他们的通知,这会严重影响他们以后的人生观、价值观,影响他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

  教育不仅是让学生会学会具体而微的知识,让他们懂得宇宙的起源、人类的历史,更重要的是培育一种公民意识、思考精神。而培养出这种学生,首先就要拜托各位老师,加强学习,不要以自己的无知向学生兜售廉价的知识、冒牌的规定,这只会让我们的孩子离受教育的初衷越来越远。

  作者:陈小二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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