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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律新闻》评出2010年韩国十大法律新闻律考争议法官选拔最受社会关注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04日09:07
  2010年是韩国法律界克服困难与纷争,勇于应对未来挑战的一年。从年初开始,韩国司法部门就受到政治干扰,各派政治势力纷纷要求进行司法改革;韩国的检察部门由于受贿丑闻的影响导致社会影响力下降,甚至背上了“腐败检察”的名声;而律师协会原本应该专注于律师市场开放等未来议题,但本年度却纠缠于律师协会会长直选等纷争不能自拔,在混乱中度过了一年。

  但是,韩国司法界在纷繁复杂的困难面前并没有忘记应对未来。为了改革法官选拔制度的“法官人事二元化方案”即将实施,应对未来诉讼革新的电子诉讼已正式启动,刑事司法情报体系也拉开了互联网刑事程序时代的序幕

  

本报驻首尔记者王刚

  年终岁末,在韩国法律界颇具影响力的《法律新闻》日前评选出了2010年韩国10大法律新闻,具体内容包括:

  律考引发争议司法界教育界对立

  12月7日,韩国法务部律师考试管理委员会就2012年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率达成协议,决定将合格率定为考生的75%,并正式向韩国法务部长官提出建议。但是对于2013年以后的合格率没有作出规定,只是说要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种子。根据有关规定,2012年以后的律师考试只针对法学专门大学院的毕业生,且在毕业当月起5年内只能考5次。

  围绕这个决定,韩国司法界和法学教育界产生了意见对立。法学教育界认为,为使法学教育正常化和培育具有多元化知识背景和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人才,全国应设立25所以上法学专门大学院,招生总人数也应在3000名左右。而以大韩律师协会为代表持反对意见的司法界则极力主张,美国与韩国法律文化相差甚远,引入美式法学专门大学院是与韩国司法现实不相符的制度,再加上巨大的教育费用的投入,会使大学教育更加荒废。韩国律师考试通过人数近年来稳中有升,1995年通过人数为500人,1997年600人,1998年700人,2000年800人,从2001年起每年通过人数保持在1000名左右。如此多的律师涌向社会,已经造成了韩国社会的律师过剩供给。大韩律师协会建议法学专门大学院应缩减到10所以内,总招生数限定在1200名。

  12月6日,韩国各地大约3000名法学专门大学院的学生在韩国政府果川大楼前示威,要求将合格率提高到80%至90%,还有很多学生当场签订退学书,给韩国司法界以巨大的冲击。即使在韩国法务部律师考试管理委员会通过这项决定后,争议仍然没有消散。大韩律师协会12月8日发表了“要求法务部撤回律师考试合理率75%决定”的声明,韩国法学专门大学院协会也发表声明,认为此次决定将导致法学专门大学院教育制度的崩溃,要求韩国法务部尽快确定2013年律师考试方法,并将通过率提高至80%以上。

  政治势力纷扰国会司法改革遇阻

  2010年伊始,随着民主劳动党国会议员姜基甲和韩国SBS电视台PD手册节目的一审被判无罪,某些政治人物和势力开始根据自己的口味对此进行分析,并引发激烈纷争。保守团体的支持者围住大法院院长上班的公务车辆投掷鸡蛋进行抗议,还有人甚至跑到判决法官的家门口去进行示威抗议。以在野党为中心的政治圈从今年3月开始在国会成立了司法改革特别委员会,试图从政治圈发动对司法制度的改革。

  此后,国会司法改革特别委员会推出部分一般性的改革方案,但遭到有关司法部门的强烈抵制。3月18日,韩国大法院行政处长朴一焕发表声明,指责目前的司法改革有损韩国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是违反韩国宪法的行为,希望能够尊重司法部门的自律。由于法案是执政党大国家党提出的,因此此举还引发了“执政党调教法院”的争议。

  国会不仅对司法部门试图进行改革,还计划对检察和律师业也进行改革,但遭到法学界和司法界的一致反对。虽然此次司法改革标榜是为了韩国国民,但其政治意图太过明显,反而暴露了其局限性。韩国司法界普遍批评认为,此次司法改革是试图动摇法院和检察的根本性职能。

  结果,国会设立的司法改革特别委员会只对律师行业进行了小规模的规范,对法院和检察系统则无功而返。

  改革法官选拔施行人事二元化制度

  2010年11月末,韩国大法官行政会议通过了“法官人事二元化方案”,对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法官的选拔进行了改革。根据该方案,最快明年2月进行的定期人事调整将以司法研修院第23至25届毕业生为对象实施,即最高法院的法官将从23至25期的高院陪审法官中根据志愿选拔产生。到2015年,韩国高等法院的法官选拔将废除按照资历排序的做法,所有合格的法官都可以参加竞争。

  目前,韩国法官晋升的途径为:地方法院陪审法官—地方法院单独法官—高等法院陪审法官—裁判研究官—地方法院部长—高等法院部长—法院院长。随着2015年的到来,这一升迁方式也将失效。高等法院的法官可以从合格的律师和检察官中选拔。

  法律界陷入纠纷两大律协矛盾加剧

  就在韩国律师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律师行业资源过剩、明年韩国法律市场将开放的关键时刻,法律界内部却陷入矛盾与纠纷之中。矛盾开始于今年年初的律师协会直选制度上。大韩律师协会主张,“应该让所有会员民主参与并选出有领导力的协会主席”,认为应该采取直选制度。但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则表示反对,认为直选只会带来律师界的分裂和律师协会的政治化,会加重韩国国民对律师的不信任感。

  大韩律师协会随后向国会提出了包含协会会长直选内容的律师法修正案,双方的矛盾似乎有缓和迹象。但4月份,除了首尔律师协会以外的13个地方律师协会发起了“首尔律师协会成为律师协会会长直选绊脚石,要求大韩律师协会调查”的声明,双方的矛盾开始激化。甚至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韩律师协会会长将首尔地方律师协会会长提交给律师协会伦理委员会的事情。大韩律师协会认为,首尔律师协会将自己的反对意见转交给国会司法委员会议员的做法欠妥。

  大韩律师协会伦理委员会指称,首尔地方律师协会直接向国会提出反对意见的行为是“违反总会决议”的行为,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对首尔律师协会会长金宪的惩戒要求。随后,以首尔律师协会会员为主的1100余名律师作出强烈反应,提出要求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金平祐辞职的要求。

  频曝受贿丑闻重创检察官形象

  2009年,韩国检察总长提名人千成宽接受人事听证会仅一天,便提出了辞呈,原因是高价公寓购房资金来源不明、与有金钱交易的企业家一同“高尔夫旅游”、夫人购买名牌等个人问题,道德品质遭到质疑,最终难抵舆论压力提出了辞呈。

  此事重创检察官在韩国国民中的形象。但进入2010年,韩国部分检察官再次陷入受贿丑闻中。2010年4月,庆尚南道某建筑公司前总裁在MBC电视台名牌新闻调查节目《PD手册》中抖出惊人消息:在过去的20多年间,他曾对庆尚南道及釜山地区的约100名检察官行贿,包括提供各种消费招待甚至免费招妓服务,并提供了其亲笔记录的“行贿清单”,上面详细记录了57名受贿检察官的姓名、职位、手机号及接受贿赂的地点、内容等。节目播出后,立刻在韩国引起轩然大波。韩国大检察厅随即成立了包括7名外来人员在内的9人真相调查委员会,开展了50余天的独立调查。大检查厅随后公布调查结果,并免去了釜山地方检察长和大检察厅监察部长的职务。

  今年10月爆发的受贿丑闻更让检察官形象受损。金俊圭检察总长史上第一次任命了特别监察对此案件进行再调查,发现郑姓部长检察官不仅收受了一辆轿车,而且还收受了1600万韩元的现金和支票。随后该部长检察官因违反“特定范围加重处罚法”而被收押。

  大法院首次判决“总统紧急措施”违宪

  12月16日,韩国大法院首次做出了1974年韩国宪法规定的“第1号总统紧急措施”违宪的判决。此次判决是李荣勋担任韩国大法院院长以后,司法部门推动对过去历史事件进行司法评价的结果。法庭宣布今年69岁的吴宗尚老人无罪,吴曾在朴正熙时代因为批评当时宪法,被以“第1号总统紧急措施”等名义判决监禁3年。随着这个判例的产生,以往关于“第1号总统紧急措施”符合宪法的所有判决都将废除,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得到无罪宣判,并提出刑事赔偿要求。

  所谓“大韩民国紧急措施”是朴正熙时代韩国宪法赋予总统的一项特别措施,当时的总统朴正熙可以凭借这条“暂时停止国民宪法赋予的自由和权力”,这是韩国宪法史上赋予总统最大的权力。朴正熙先后9次发动“紧急措施”,牢牢掌控了权力。朴正熙遇刺身亡后,1980年韩国修改宪法,将“总统紧急措施”改名为“非常措施”。

  “第1号总统紧急措施”于1974年1月8日起施行,内容主要包括:禁止一切歪曲、诽谤、反对大韩民国宪法的行为;禁止一切修改、废止现行宪法的行为;禁止一切捏造、传播流言蜚语的行为;违反或诽谤该措施的人,可以在无法院拘捕令的情况下,被拘捕、搜查、监禁和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设立特许法院进入电子诉讼时代

  2010年2月,在韩国国会通过了“民事诉讼中关于使用电子文书的法律”,4月26日又设立了特许法院,至此韩国正式进入电子诉讼时代。如果使用电子诉讼,当事人可以不用通过挂号信而是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实时了解事件进行的过程。当事人只要登录韩国大法院所属的诉讼文书电子管理系统,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方便地了解和确认事件的进展状况。

  现在,即使当事人不到法院,也可以方便地通过电子诉讼系统提出诉讼文书,同时通过电子诉讼系统对整个审理过程全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截至2010年11月,在开通电子诉讼服务的200天里,就有从提出诉讼到法院三审定案全部由该系统完成的案例。大法院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行政诉讼和个人破产案件推行电子诉讼服务,2012年扩大到全体民事诉讼和行政、家庭诉讼领域。2013年在诉讼的申请、执行阶段全面引入电子诉讼制度。

  五大政府要员皆为法律界出身

  2010年韩国宪政史上首次出现五大要职部门均由法律界出身的人士担任首长的现象。2010年6月8日,第18届韩国国会召开下半年会议,6次当选国会议员的朴熺太大国家党议员当选为国会议长。在当天的投票中,朴熺太在投票的249名议员中获得236票,获得压倒性支持。朴熺太在当选之后立即就显示出法律人出身的本色,称:“国会不仅要制定法律,更要很好地遵守法律,以法制主义为基础的国会运作将更加顺畅”。

  朴熺太是第13届司法考试通过者,随后进入监察部门工作,曾经担任大检察厅公判讼务部长和法务部出入境管理局长、釜山地方高等检察厅长等职务。13届国会选举时当选国会议员,并迈入韩国政坛。此外,现任总理金滉植也曾经担任过监察院长的职务。至此,韩国国会议长、国务总理、大法院院长、宪法裁判所所长、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长五大要职都是由法律界人士担任。这必将对韩国法治建设带来积极影响。

  世界首个实施“刑事司法情报体系”

  为迎接互联网刑事司法时代的来临,韩国刑事司法情报体系2010年7月在全国的法院、检察、警察系统开通,从而成为世界上首个实施此系统的国家。随着该系统的投入使用,占据全部案件20%的饮酒、无驾照驾驶案件,进入“警察查处并立案—监察发出违法命令—法院发出违法命令—执行罚金”的全过程电子化。事件当事人也可在韩国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刑事司法情报系统查询从搜查到判决的所有过程。

  随着该系统的运行,不仅方便了案件当事人,还大大减少了案件处理时间,由原来的120天缩短到15天。同时,政府部门还能节省申告结果的邮寄费用数百亿韩元。

  元老级法制报坚守创刊60周年

  1950年12月1日,在朝鲜战争正处于激烈状态的时刻,今天被誉为“韩国法律文化之花”的《法律新闻》在首尔创刊。至今《法律新闻》已经走过60个年头。

  12月1日,在首尔召开的由社会各界代表和知名法律人士参加的纪念宴会上,《法律新闻》发出了创刊100周年时韩国要“确立法治主义”和“培养法律文化”的美好愿望。国会议长朴熺太、大法院院长李荣勋、宪法裁判所所长李强国、法务部长官李贵男、大检察厅厅长金畯圭、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权在珍、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金平祐等法律界人士出席了当天的活动。当天出差在外地的金滉植总理还发来祝贺录像。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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