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压力大,郑州出台“郑六条”抑制“炒房”,
二环内限制外地人买房,市民只准新购一套房
□记者 郑松波
核心提示
2010年,中国楼市调控进行了多次,但全国房价依然在涨,郑州也不例外。
昨日,郑州市出台郑六条,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郑州首次出台“限购令”,即从今日起限制非郑州户籍家庭在市区人口过密区域买房,同时鼓励建设中小套型住房,增加保障房等,试图抑制郑州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现象。
■限购背景
外地人买房多,房价上涨压力大
昨日上午,郑州市房管局通报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通知》和房管局《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宣布从今日起郑州市开始实施“限购令”。
为啥实施限购令?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说:2010年,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增速,供求关系偏紧,房价上涨较快。总的来看,实施限购令有五大原因:
一是郑州市区房价出现较快增长,1-11月份商品住房均价为5432元/平方米,较2009年商品住房销售均价4580元/平方米高出了852元/平方米。
二是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1-11月份,商品住房供求比为0.87:1,供求矛盾依然突出,房价存在上涨压力。
三是随着区域性中心城市作用的逐步显现,郑州市已成为省内置业的首选目标,外地人在郑州购房量增多,既加剧了供求矛盾,又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房价。
四是市场上存在少量的投机投资行为,尤其是目前郑东新区入住率明显偏低。
五是老城区人员密集,交通压力极大,亟待政策引导。
“郑六条”重点限制在人口密集区购房
A
将问责——调控不力者追究责任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落实调控政策和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B
限购令——限制外地人在二环内买房
●即日起,在本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大致在郑州二环以内)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
●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该限购政策不含各县(市)、上街区。
今后,市政府将根据郑州市房地产运行情况,对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及时进行评估并适时做出调整。
C
有优惠——市民买唯一自住房减税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D
缓收费——鼓励开发商建设中小户型
支持开发商建设中小套型住房,郑政文〔2010〕143号各项费用缓缴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凡年内按照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认定要求开工建设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开发企业做出缓缴书面承诺后, 除墙改基金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建设劳保费等政府性基金,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E
增供给——加快项目审批形成有效供应
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F
提保障——建商品房需配建保障房
“十二五”期间,郑州市将在市区建设经适房1000万平方米。确保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重点在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集中建设一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社区。
自2011年起,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需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改造项目腾空或储备的土地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经批准可利用企业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