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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首次清拆高层大厦新建天台屋(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07日13:46
“拆迁组”首次清拆高层大厦僭建天台屋。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6日再次采取联合行动,到南湾大马路一大厦清拆僭建天台屋,这也是“拆迁组”首次清拆高层大厦的新建天台屋个案。澳门工务局城市建设厅长陈荣喜强调,清拆僭建项目已设有常设机制,所有被列作优先处理的僭建项目,“拆迁组”一定会执行清拆行动,计算机系统并有追踪功能,保证所有僭建项目能落实清拆,以及追收违法人工程费和罚款。

  “拆迁组”昨日上午十时半到南湾大马路二百六十五号金丽阁十五楼某座清拆僭建天台屋。该新建天台屋面积为五十平方米,预计整个清拆行动需要二十五个工作天。完成清拆后,政府会向违法人追收工程费和罚款,单是清拆费估计二十至三十万元澳门元,至于罚款,须待预审刑庭决定。

  政府去年三月接获举报,指有人在上址开始兴建僭建物,工务局随即发出暂停工程令,要求违法人立即停止非法工程,并于去年三月和四月发出“预审告示通知”及“最终决定通知”,要求违法人将天台恢复原来状态。但违法人一直不合作,政府决定展开清拆行动。违法人曾向中级法院及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中止政府的清拆令,均遭驳回,理据是政府清拆有关僭建物是为了保障大厦住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政府强调,尽管不会“一刀切”取缔现有僭建物,但居民勿心存侥幸赶建僭建物。凡新增或翻新个案,危害所在楼宇结构安全,或僭建物本身残危、塞渠漏水、影响公众卫生和防火安全等个案,均会列作优先处理,至今优先处理的累计个案二百零八宗。“拆迁组”自去年第二季开始清拆行动至今,共处理了一百五十三宗僭建个案,当中有五十五宗属于僭建天台屋。

  陈荣喜重申,为保障自己、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保持和睦的邻里关系,居民绝对不应僭建。若政府发现有新增或翻新个案,必定严厉打击,即使在跟进过程中僭建物已建成或有人居住,也会清拆,违法人要承担有关后果,将被罚款和追究法律责任,尤其是加重违令罪。他呼吁,天台属高层大厦其中一处重要的避火区域和紧急疏散信道,居民不应因一己私利僭建天台屋,罔顾其它住客安全;高层大厦的管理公司有责任做好大厦管理工作,若发现大厦有疑似僭建工程,应了解并向当局举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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