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0日电(仇逸、宋国梵)上海市卫生局9日表示,上海对参加“新农合”农民的就医政策作出重要调整,原本要属地就医报销的参保农民可以跨区就医了。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市出现的“人户分离”现象也在农村广泛出现。原先“新农合”有关在户籍地参保就医的政策给“人户分离”的农民就医造成了严重不便。因此,上海作出了参加“新农合”农民可跨区就医的重要决策调整。即长期跨区“人户分离”的参加“新农合”农民,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在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跨区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费用按“新农合”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据介绍,上海现有约150万农民,市郊区乡镇、行政村“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8.8%,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此前,上海各郊区县的“新农合”经费是区县、乡镇两级统筹,由于地区间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经费统筹上也存在差异,在保障农民健康上存在不同待遇差距。2010年,上海在“新农合”经费统筹上全面推进实现了区县层面统筹。据上海市卫生局统计,2010年上海的“新农合”人均筹资经费已达750元,比2005年306元提高了145%。全市“新农合”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累计达7.13亿元,农民就医保障水平大大提高,门诊、住院保障水平均达到60%以上;各区县封顶补偿额提高至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并建立大病减贫补助基金,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
据了解,看病费用要先垫付、报销不便,一直是参加“新农合”农民的一块心病。2009年上海开始推进“新农合费用实时报销”项目,现已全面完成。推行实时报销后,农民看病从事后报销改为现场结算,可减轻农民就医费用垫付高达3.4亿元。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