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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征房产税未经公开讨论 夺民之利需思虑周全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1月11日03:23
  据新华社电 重庆将在一季度开征房产税的消息,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方案表示,征收的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据消息灵通人士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此外,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地产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多套房也将征税

  重庆市是最早向国务院提出进行房产税征收试点的城市。通过征收房产税,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必要约束。征收的房产税收入,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

  重庆房产税改革主要针对高档商品房和打击炒房投机,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其中高端商品房,主要包括别墅、高档大户型商品房。

  对别墅将不论面积和价格一律征收房产税;高档大户型商品房须其评估价值达到一定价格以上才征收房产税,可能为上年重庆主城区商品房销售均价2-2.5倍。同时为打击炒房投机行为、遏制房地产泡沫,重庆还将对个人拥有的多套商品房征收房产税。

  税率或为1.5%

  据消息灵通人士预测,计入征收房产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为144平方米以上,多套房建筑面积实施累加制,超过200平方米也可能被征收房产税。此外,房产税税率可能为房地产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尚需破解诸多难题

  一些财税专家表示,无论从完善税制,还是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客观来讲,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征收对象的问题。从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看,大体方向是对高档商品住房征税。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才算是高档商品住房,是别墅还是花园洋房,别墅里面还有独栋别墅和联排别墅之分。如果以面积衡量,假定以200平方米为界限,以上为高档房。但事实上,在重庆主城区过去建的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很多,是否都纳入征税范围。

  其次是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税率定为1%,如果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如果税率过高,又会给房地产业造成新的压力,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

  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面临如何确定的问题。从重庆来看,房屋所在区位不同,房产价值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房屋过去可能在城郊,现在随着城市扩张,位于城中,价值得以提升。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

  重庆房产税 将是什么样的范本

  征收房产税,重庆要做第一,那就请认认真真地做第一,对房产税的定位、征收方案、监督管理等,都能有些历史性的贡献,这是社会对先行者的期待。

  重庆终于有望在上海、深圳等试点城市之前,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开征房产税的城市。而在重庆新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也已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宅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第一个“吃螃蟹”的重庆,将给我们树起一个什么样的房产税征收样本它能否解释清楚“房产税”这一概念?在政策出台过程中,是否充分尊重民意,给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房产税收入及其使用如何透明?

  自2010年年初房产税一词忽然时髦以来,多少官员、专家在公开场合大谈房产税,但房产税究竟是什么税种,谁也没说明白。相反,说得多了,公众倒越发疑惑起来。有人说,房产税是悬壶济世的“神医”,拯救价格畸高、混乱的房地产市场于水火;又有人说,房产税是社会的减震器,有助于平衡贫富两极;还有人说,这是和国际接轨,是征收财产税,发达国家都有了,咱们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了,也该有。说来说去,都是围绕房地产税可能的、不确定的伟大社会意义宏大叙事,房产税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税种,它的本质是什么,民众依然不明白。

  媒体所报道的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同样是雾里看花。无论是“针对高档住宅征收”的基本思路,还是“套数越多、面积越大”征收税率越高的操作方案,都无法解释房产税的概念,无法说明白,为什么在民众已支付了价格不菲的土地出让金之后,还要交纳房地产税?更无法解释,为何只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的民众,要为土地增值的最终利益买单?

  一项关乎地方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应当经过广泛的讨论,广征民意,吸纳民智。从媒体目前报道来看,重庆的房产税方案并没有经过公开的讨论。事实上,几乎所有试点城市的房产税方案都是“秘密”进行的,房产税传闻与流言漫天飞舞,官方消息却始终惜字如金。为何和公众利益如此密切相关的政策始终与公众保持绝对距离?重庆方案并未给出答案。

  房产税的征收话题之所以掀起如此轩然大波,除了其涉及面广,关乎民众切身利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房产税可能产生庞大税收收入,这部分收入会否透明?它的支出是否公开?它能够给民众创造怎样的利益,能否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重庆要在房产税征收上起到示范作用,就不可能回避上述问题。重庆从今年起首次实施财政公开,公开当地48个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但这改革距离“阳光财政”还很远,还远远没有达到纳税人的要求。

  在无数的传闻和流言的包裹之中,重庆“两会”正式将房产税这只靴子落下。征收房产税,重庆要做第一,那就请认认真真地做第一,对房产税的定位、征收方案、监督管理等,都能有些历史性的贡献,这是社会对先行者的期待。

  本报特约评论员 郝洪

  开征房产税 需先规范政府行为

  在地方政府通常具有加税偏好而非减税偏好的情况下,不仅房产税实现优化税收制度、改进土地政策、增加税负公平性的战略目标有异化的风险,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现实目标也面临考验。从这个角度说,开征房产税,对获得授权的地方政府加以规范是开好头的第一步。

  重庆市长黄奇帆9日在重庆市“两会”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据悉,重庆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相关文件,这意味着传说已久的房产税即将落地。而在重庆版本之外,上海版本的出台或也为期不远。

  尽管具体细则尚未公布,各城市试点阶段的房产税版本也不会相同,但总体征收原则将遵循“宽税基、累进税制,按人均面积并结合套数征收”的思路。实际上,这一思路充分表明了房产税的两个主要政策意图:其一,为地方政府培养新的稳定税种,逐步改变地方政府靠土地财政吃饭的惯性依赖,令土地得到合理的估值和开发,根除房价虚高的结构性弊端;其二,改变现在重交易环节轻保有环节的税收架构,通过增加保有环节的税负,令房产投机资金离场,驱散房产市场的投机气氛,以此阻断导致房价非理性上涨的资金来源。

  从国外征收房产税的经验看,房产税对于房产市场是一个明显的负面政策信号,在还原房产市场真实的供需关系、稳定楼市价格方面的作用十分明显。这正是中央及各地进行楼市调控的主要目标,也与民意期待相一致。

  但就国内现实情况而言,开征房产税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还需观察。一方面,对房产税的效果不能寄望过高。房地产市场的弊端是结构性弊端,在交易和保有环节的税收框架失衡只是其中一环,指望通过税收制度的局部调整去除所有病根并不现实。另一方面,适用范围没有明显界定。尽管重庆版本只针对高档商品房,尚未涉及普通商品房,但适用范围没有界定。什么叫高档房?人均面积和套数如何确定才叫合理?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如何判定业主超标?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实际上增加了征收从富裕阶层扩大到中等收入阶层的可能。这意味着,房产税有可能削弱社会中坚消费能力,增加本已沉重的实际税负水平。若如此,不仅税收制度本应体现的公平原则易被突破,以拉动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战略目标也将受阻。

  此外还要看到,在政绩考核和政府任期限制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未必有耐心将房产税培养成稳定税源,而更可能选择既开征新税,又不放弃巨额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办法以拓财源。如此,将导致房产税取代土地财政的意图落空。

  在地方政府通常具有加税偏好而非减税偏好的情况下,不仅房产税实现优化税收制度、改进土地政策、增加税负公平的战略目标有异化的风险,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现实目标也面临考验:如果消费者认定征税成本最终会转嫁到自己头上,征税范围还将扩大,保障房建设又跟不上,那么房价将意外地形成新的上涨预期。从这个角度说,开征房产税,对获得授权的地方政府加以规范是开好头的第一步。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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