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民事案件亲子鉴定须遵四原则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25日08:22
  专家看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目前亲子鉴定呈一定程度的泛滥之势,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我认为,民事案件中的亲子鉴定须遵循四个原则。

  一是必要性和正当性原则。亲子鉴定必须有充分正当的理由才能启动,而且必须有其他证据支持,譬如确定孩子抚养费。

  二是知情同意原则。这是国际通行的医学伦理。亲子鉴定被实施者须充分了解鉴定的程序和法律意义,明确表示同意。

  三是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要本着未成年人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这点最重要。

  四是亲子关系安定已经性原则。如果已经抚养非亲生子女一二十年,亲子关系已经很确定了,这时候就不能做。外国法上有身份占有时效制度,也是这个道理。

  

本报记者李娜 本报见习记者卢杰整理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