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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路无钱付款以地还债遇阻国土局 防城港“跨世纪拖欠”愁煞5农民工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25日08:28

本报记者郄建荣

  一条长8公里、宽40米的市政道路,政府因无力支付农民工的工钱,而不得不打下“以地还债”的白条。然而,让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5位手握白条的农民工彭绍兰、骆文彩、李长华、黄厚贵、黄厚穆没有想到的是,手中的白条一握就是10年。

  无奈,彭绍兰等5位农民工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农民工说,就是因为国土资源局不给他们办土地证,才导致至今他们没有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5位农民工的诉讼之路也走得异常艰辛。“民告官”后,一审法院判决农民工胜诉;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不服,提出二审,结果二审农民工败诉。

  最近,据农民工介绍,在他们提出再审申请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防城港中院明确要求,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拿出解决方案。

  政府承诺以地还债

  1991年,防城港市政府决定在市区修建一条长8公里,宽40米的市政道路。防城港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施工,彭绍兰等农民工就在房地产公司打工。

  出乎他们预料,政府工程也遇到了“就差钱”的尴尬道路竣工后,防城港市政府没有钱支付工程款。

  房地产公司及农民工不断向各级部门反映,1996年8月12日,防城港市政府办公室8公里大道建设决算审核小组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在适当位置划拨相当土地作补偿或按现行土地价格计款偿还。”同时确认政府拖欠农民工工程款共计近50万元。

  1999年7月20日,审核小组的建议得到时任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同意,并由市规划局负责落实“以地补偿工程款”的具体方案。

  2000年4月21日,规划局向市政府提出了“以地补偿工程款”的具体方案。时任副市长李学文作出了“如土地权属清楚,同意此方案”的批示。同年7月28日,防城港市土地管理局就该方案向市政府出具了“权属合法”的意见。2000年8月30日,时任市长尹建国签字同意该方案。市政府决定,用房地产公司已征用的位于防城港市区内的5块零星边角地块共437.69平方米的土地抵5位农民工的工程款。

  从2001年1月到3月,用了两个月的时间,5位农民工拿到了437.69平方米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审:国土局60天内颁证

  “房地产公司将一块面积为87.116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抵偿给了我作为工程款。”骆文彩说,2001年1月16日规划局向其颁发了编号为“规地【2001】035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骆文彩一样,其他4位农民工都拿到自己相应土地面积的规划许可证。

  2001年6月8日,拿着规划许可证,骆文彩等找到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当天,国土局就收下了我的申请。”骆文彩说,直到2007年6月18日,市国土局才告知他,不能办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依据是2001年1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下发的桂政发【200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88号文”)。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称,骆文彩等5位农民的土地属于协议出让,而按照“88号文”规定,当时协议出让土地属禁止之列。

  “"88号文"确实有那样的说法,但是,我们的规划许可证是在"88号文"下发之前就拿到了。”农民工们认为,政府的文件不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

  诉讼之路并不平坦

  2007年12月,走投无路的彭绍兰等5位农民工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他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民告官”案被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受理后,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仍然以“88号文”为由回应法院。

  让5位农民感到欣慰的是,最终防城港区法院没有支持国土局的理由,法院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市政府批准出让时间为2000年8月,决定出让时间明显早于“88号文”的下发时间。港口区法院认为,依据农民工拿到土地规划许可证时的法律规定,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应该给农民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08年5月22日,港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应在60天内颁发规划局所确定规划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给彭绍兰、骆文彩、李长华、黄厚贵、黄厚穆。

  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仍然认为“不能以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提起上诉。

  2008年12月26日,二审法院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5位农民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要求,“已超过了有关文件所规定的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最后期限”。

  但是,防城港市中院也认为,国土局于2004年8月31日前仍可以为彭绍兰等5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国土局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致使今后无法再为彭绍兰等5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此,给彭绍兰等5人造成的损失,彭绍兰等5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显然,二审法院也知道,在这个事件中,真正受到损害的是我们农民工。10年了,无论我们生活得多么困难,但我们从没有上访过,一直都在合法维权。”5位农民称,他们已经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

  据5位农民工介绍,二审法院已就再审召开过听证会,“听证会要求市国土局拿出解决方案”。农民工说,至今他们没有看到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的解决方案,而二审法院方面也未告诉他们是启动再审程序,还是裁定驳回。

  本报北京1月24日讯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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