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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庄制是“大饼”还是“画饼”?

来源:大洋网
2011年01月27日11:54

  何兵:失地农民“被上楼”

  嘉宾介绍: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名法学家。

  主要观点:

  “大村庄制”的背景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200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并村”。2008年中央1号文件又强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节约农村建设用地,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但问题是“消灭村庄大跃进”真的必要吗?

  支持乡村合并的理由包括,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减少行政村及乡镇数量;村民自治可以迈向社区化管理;节约公共支出,提高行政效率和村庄整治能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但乡村合并不能貌合神离,一些地方撤村圈地发财,失地农民“被上楼”。

  一些地方权力和资本“合谋”拿走农民宅基地转化后的增值收益。农民则住进了被选择的“新农村”,过着被产生的“新生活”。实际上,这是一次对农村的掠夺,强迫农民上楼取消自然村,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给农村社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

  据扬州市广陵区、仪征市、宝应县三地不完全调查统计,1998年前被征用土地安置就业的7628名劳动力中,失地又失业的劳动力有3515人,占当期劳动力总数的34%。淮安市2001年以来失地劳动力12.2万人,已就业者占59.2%,失地失业者占40.8%。海门开发区海东居委会(原为村)支书估计,取消土地工安置政策后,有40%的农民坐吃山空、45%外出打工,仅15%的劳动力在市镇就业。2002年,无锡市征用土地造成的失地农民中,处于劳动年龄的约有21万人,有固定工作的12.5万人,占59.7%;有临时性工作的5.3万人,占25.3%;无工作的3.2万人,占15%。

  有资料显示,近20年来,农民被征地约1亿亩,征地补偿费与市场价的差价约为2万亿元。改革开放以来,有5000万到6000万农民失去土地。这里面的根本问题是财政体制缺陷不能保证地方政府为民服务;宅基地财产权的不明确以及宅基地未能按市场化流转等。

  每年土地纠纷90万件。土地纠纷的形式主要是不经农民同意强迫征地,补偿过低,补偿难以到农民手,补偿款被贪污挪用。土地问题占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2005年6月全国各级信访土地争议占60%,土地行政案件占全国法院一审受理行政案件总数的15%至19%,居各类行政案件之首。

  土地纠纷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有资料表明: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中央某媒体电话声讯共接观众电话和声讯62446次(条),其中,三农问题为22304(条),占总数35.7%。三农问题中,土地问题共有15312次(条),占总数的24.5%,占三农问题的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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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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