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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之乱象:不合理公路收费吞噬民众利益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2月15日07:06
  本版今日刊登的几封读者来信,既有反映收费站点多、收费高、收费乱问题的,也有反映交警、路政稽查人员乱罚款问题的,其乱象触目惊心。如今我国公路货运的主要成本,一是超高的过桥过路费,二是交警、路政人员的乱罚款,三是高昂的柴、汽油费。这“两高一乱”使得我国物流成本大大高于其他国家。

  雁过拔毛不堪重负

  来往车辆闯杆逃费

  春节笔者自驾车回家,途经307国道藁城段时要过一个收费站。节日期间来往车辆较多,远远看到收费站前的车辆都行驶缓慢。据了解,该收费站为双向收费,小轿车往返一趟收费20元,拉煤车等大型货运车每次40—60元不等。建成至今,该站已收费11年之久。

  回家后向朋友谈起这件事,朋友告诉笔者,晋州、辛集两地的车辆如要去省城石家庄,必经此收费站,一些营运车辆每天需要往返数次,算起来每月要交近千元的过路费。如果有当地月票的话,还能便宜些,但这种月票只给藁城本地车辆办理。因此,很多司机要么绕路而行,要么闯杆逃费,据说有时一天闯杆的车辆竟高达8000辆,为此当地交警、路政稽查人员经常在附近蹲点维持秩序。

  类似国道上的收费站,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与负担,难怪有车辆冒险闯杆。(河北藁城市 赵燕国)

  海南公路免费通行

  换个地方“此路不通”

  2008年11月,我们一行9人结伴去海南旅游,乘车从海口出发,沿国道223线南行,经文昌、琼海,过万宁、陵水,最后抵三亚,中途曾到博鳌、兴隆等地旅游,途经干线和支线公路300多公里。让我感到惊奇的是,沿途没有遇到一个收费站。司机说,海南正搞“燃油税”试点,所以公路一律不收通行费。

  公路不收通行费,一是不影响车辆行程,二是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再看看我们山西,情况却大不一样,收费站如“项链上的珍珠”,一个接着一个,车辆不堪其扰。从我居住的灵石县城北上沿108国道去省城太原,全程约166公里,沿途竟有5个收费站,依次是:介休穆家堡、祁县东观、太谷北阳、榆次杨村和太原许西,其中东观至北阳间距只有21公里。

  为何海南能做到的,其他省就做不到?(山西晋中市灵石县 畅玉杰)

  “温柔一刀”同样宰人

  百姓期待切实“减负”

  笔者家住县城,去年秋收时,把乡下收割的粮食往家运,经过收费站时6个往返掏了120元的“买路钱”。每次收费员都先是一声热情的“您好”,而后把手伸出窗外要你“买单”,接着又是一声“谢谢”、“好走”。看上去好像“微笑服务”,其实是“温柔一刀”,宰你“没商量”。

  我认为,每年收获季节,农民的运粮车,农用运蔬菜、瓜果车应免费直通;对家住收费站附近或拿本地牌照的私家车可办理“月票”或“年票”,不应趟趟收费。这不但能化解收费站路段的堵车问题,还可减轻工薪阶层的交通负担。(江苏兴化市临城镇政府 袁兴甲)

  公路为何不再姓“公”

  公共资源私人营利

  老家河北省平山县附近有条石闫公路,自建成到现在已7年,一直在收费。从省城石家庄到平山县,不足50公里的路程就有两个收费站。该公路是单程收费,进城不收费,出城大小车辆一律收费,小车10元,货车计重收费。虽说小车收费不多,可对于每天往返的人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刚建成时,当地相关部门解释说,收费是为了偿还建设贷款,并承诺几年后就会撤掉收费站,可到现在收费站仍然在收费,过路费丝毫没减少。据说,该公路已经被当地人承包经营。如此看来,公路收费实际上是为私人营利。将公路这种公共资源承包给私人营利,太不合理了。(河北平山县 李志)

  查车罚款犹如打劫

  监督电话无人接听

  我是河南安阳县一名跑长途的货车司机。2010年11月10日夜,我和另一名司机去内蒙古拉煤,中途要经过山西、陕西省。11日中午,我们的车驶入陕西省吴堡县境内,准备上青银高速时,车子出了毛病,我们就将车子停在路边检修。

  吴堡县交通部门的人正在这里拦车检查,他们专拦外地车,检查司机是否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他们问我们带了没有。我们说,这个证在河南已经两年不用了,因此没有带。他们说,按照规定要罚5000元(我们的车去时是空车)。大部分情况下,路遇查车,司机都采用私下给钱的办法解决,这样可以少罚点。看他们共有3人,我们拿出300元想“私了”,他们不肯,我们又增加几百元,他们还是不同意,直至给了1700元,他们才放行。

  当天下午,我们通过当地查号台,查到了吴堡县纠风办的电话,打了几次没人接。然后我们又给榆林市纠风办打电话,电话同样没人接。

  我们的感受是,每次出车,几乎没有不遇到交警或路政人员查车的。只要被查到,就会被罚款。他们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罚你。究竟有多少罚款进了个人的腰包,谁也不知道。而且这种现象不是在个别地方存在。我们这里的司机管这种罚款叫“灯下黑”。(河南安阳县伦掌镇 王小军)

  超载罚款数额离谱

  被迫私了肥了“蛀虫”

  我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在当地运输建材,每月工资3000元。本想干几年积累一些经验后,自己也买一辆车做老板,可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让我的这个想法渐渐淡了,因为超载罚款让人实在不堪重负。

  按规定,我驾驶的这种车型载重不得超过40吨。拉一趟活除去油费、过路费、车辆磨损费、车贷,几乎没有赢利。如果稍不注意,哪怕超载一公斤,都要被罚款。

  按当地政府规定,超载在30%以内,罚款200元,可实际罚款数目少则5000元,多则1万元,是规定数额的几十倍!有的大货车司机为了省点钱,不得不私下花高价钱找“领路人”。“领路人”一般收取3500元左右,拿到钱后,便给司机一个牌子,检查站的工作人员看到这个牌子,就对超载车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拦车检查。

  搞运输看着能挣钱,但个中辛苦只有我们这些做司机的最清楚。光是给“领路人”的费用,像我这样没有多少钱的司机就难以承受,更别提要负责车辆的其他费用了。路政等工作人员如此管理,不仅加重了运营者的负担,还养了一些蛀虫,这种不正之风应该尽早得到纠正。

  河北井陉县 马 文

  公路罚款花样翻新

  货运司机苦不堪言

  春节期间,和几位司机朋友聚会,谈起公路收费问题,每人都有一肚子苦水。现将他们的经历整理如下:

  乱象一:公路就像菜市场 讨价还价很普遍

  老王是一位40多岁的老司机,他告诉笔者,一些地方的公路部门和交警执法车在公路上围追堵截,钓鱼执法现象严重。一次他的车在某地被路政部门拦下,工作人员过来看了看车辆,开了一张500元的罚单,说是车辆超载,经过几番讨价还价,最后交了200元了事。公路收费能还价,不得不让人怀疑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乱象二:罚款名目莫须有 执法依据令人疑

  小张是名30多岁的司机,一次他经过湖北境内的一个县城,被几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拦下,工作人员声称其车辆超载,要求他到电子磅过秤。经过测量,他的车辆并未超载,也未超高,车辆完全符合标准,最后一名工作人员以“车身不干净,影响城市形象”为由罚款200元,且未开具任何收费证明。小张只得忍气吞声,交款了事。明明车辆很干净,硬说不干净,这样的罚款,真是莫须有。

  乱象三:城管也能收费 美其名曰联合执法

  小李有一次经过某县,被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拦住去路,对方声称小李的车辆超载,开出500元罚单。当小李等人询问对方是什么单位,为什么不穿制服时,对方显得非常生气,并以言语相威胁。小李一看阵势不对,忙缄口不语,待那些人收了钱走后,小李发现他们竟钻进了停靠在不远处的一辆“城管执法”车里。经询问附近商户才得知,这是某县搞的一次联合执法活动。

  河南西峡县农业局 刘剑飞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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