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人员成群结队 |
一见有车通过就凑上前来 |
危险弓弩和警察“捉迷藏”
2009年,南阳两岁零7个月的甜甜遭遇弓弩的冷箭袭击,致终身瘫痪。昨日,市民靳先生打进今报热线反映,郑州黄河桥旁有人非法兜售弓弩。随后,民警赶到现场,把卖弓弩的人员全部驱散并责令今后不允许在此兜售。
□今报记者 李冰冰/文 吉鹏/图
【回顾】女童被弓弩射中终身瘫痪
2009年9月4日18时20分,家住南阳市解放路南段的甜甜,在门口玩耍时冷不丁遭遇冷箭袭击,终身瘫痪。
最终查出幕后元凶是一男子,他用弓弩射杀偷吃鸽子的馋猫,不料射中了无辜的甜甜。
昨日,危险弓弩又“现身”郑州。
市民靳先生向本报反映,郑州市黄河桥收费站南口向南200米处路两边,有身穿少数民族衣服的男女,在路边拦车非法兜售弓弩。
【调查】多人黄河桥旁兜售弓弩
昨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黄河桥旁,只见20多个男女手持弓弩、管制刀具,在路边兜售。这些人皮肤黝黑,外地口音。
一个约40岁的男子,向一辆宝马车的车主招手:“要不要弩?600元一把。”车主讨价还价:“便宜点行不行?500元。”
一名卖弓弩的男子称,他来自四川黑水县,今年64岁,姓木。他自称弓弩是从浙江义乌进的,要价800元、600元不等,一天最多卖两三把。
另一名售卖弓弩的年轻男子见记者询问,有些起疑:“我们做生意不偷不抢,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弓弩是放在家里辟邪的,还能打鸟和别的动物。这个很厉害,比如打天空的鸟只要打中,必死无疑。”
在附近蹬三轮的刘师傅说:“这些人在这里卖弓弩已有3个月,每天上午9点来、下午5点走。我们在这儿不敢多说,警察来了也没办法。年前有个出租车司机说他们卖弓弩违法,结果有个男子拿起弓弩就把这个司机的车玻璃打碎了。”
【进展】
非法携弩可拘留5日
有市民当场给长兴路派出所打电话,称有人在黄河桥旁非法兜售弓弩,还非常影响交通秩序,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理。
昨日15时,长兴路派出所杨警官称,他们已将售卖弓弩的人员驱散。“以前也制止过此事,但时有反弹,我们只能不断巡查制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随后,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此种弓弩如同仿真枪、仿真弩等,均属管制器具,严重危害公众安全,决不允许私自持有和销售。